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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作者: 2017-06-06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6月16日,经市委编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南委编办发[2015]63号文件批复同意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并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局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负责对公安机关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是负责开展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四是负责对死刑执行是否合法实行临场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财产刑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负责对刑事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六是负责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七是负责对全市刑事执行工作的指导,承办下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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