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人大常委会南人发〔2019〕2号文件,经市院周永刚检察长提请,2019年1月22日南充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李本银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秦秀堂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张莉为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燕为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