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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专报(第4期)
   作者: 2020-03-0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2月28日下午,根据市院党组安排,按照《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战时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和《关于对派驻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专项督察的方案》(下称“《督察方案》”)要求,市院检务督察部、第四检察部先后对阆中院、南部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防疫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现将相关情况专报如下:

    阆中、南部两院对省院《关于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较好:一是分别制定了疫情期间驻所检察工作方案;二是切实严防输入性病源,严格落实封闭值班制度,督促看守所对疫情期间的新收押人员进行15日行踪排查、CT、核酸检查,并实行单独隔离14天、定屏监控;三是对重点人员收押情况底数掌握比较清楚;四是坚持每天向上级院和本院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工作日志记录,将每日工作情况记入执检子系统。

    督察结束时,督察组当场向各院反馈了督察情况,并针对各院前期工作中需继续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建议:一是疫情期间工作台账还应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驻所干警每天查看监控、报告情况的记录不完善,不能充分体现工作成效;二是严格落实疫情期间“远程提讯”的工作要求,非必要情况,均不进入看守所进行提讯;三是切实做好新收押人员的疫情防控检测和入所隔离羁押工作;四是坚持“防疫工作、检察履职两手抓”的原则,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时,更要注意履行监督职责,抓住本职工作不松劲,有效避免在押人员互殴、群殴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市院检务督察部、第四检察部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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