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精神,保护好高坪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刑事犯罪,统一执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近日,高坪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犯罪工作联席会”。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了会议。

会上,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智勇同志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检察座谈会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的主要精神进行了传达。第一检察部对今年受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案件数量及案件起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部分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情况,结合最高检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合理把握执法尺度,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手段,防止刑事打击面过大,对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要严格按照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签定的“关于依法严惩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相关问题的意见”执行。二是打击重点应从以往的重案件数量人头,调整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利益链的打击。三是通过引导介入侦查、联合办案、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沟通衔接,消除在证据适格及合范性标准的分歧。行政机关应全面、规范地收集“第一手”证据,为后续的刑事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四是加强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张贴宣传栏、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公众的禁渔、禁猎意识。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全裕晖及第三检察部就今年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情况作了介绍,就生态恢复、生态损害赔偿款项存管使用等问题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交换了意见。
参会部门表示,要不断加强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狩猎犯罪的执法力度,特别对区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限,取证和证据固定的标准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联合加强禁渔、禁猎宣传,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对于非法狩猎案件如何区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各部门表示会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以形成明确的指导意见,为今后有效办理非法狩猎案件,规范执法办案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