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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抢劫罪到底有多重?这个男人因为抢劫出租车司机55元被判刑三年!
时间:2021-08-30  作者:高坪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25岁的杨某,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较为困难,但他没有想着踏实工作,反而萌生了不劳而获的念头。3月19日,他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实施抢劫。3月20日0时40分许,他在顺庆区滨江路闲逛寻找“猎物”,随后把目标锁定在一辆迎面而来的空出租车上。杨某招手上了司机高师傅的出租车。约10分钟后,当出租车行驶至高坪区王府井商场天桥前公交站时,杨某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抵住高师傅的颈部让其拿钱,抢走55元后逃离现场。随后,高师傅报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月22日,杨某被警方成功抓获。

  案发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杨某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愿对被害人给予赔偿。高坪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持刀抢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杨某附条件量刑建议3年2个月。遂依法提起公诉。

  在法院开庭审理期间,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高师傅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公诉人当庭调整量刑建议3年。高坪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一审判杨某犯抢劫罪,以法定最低刑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服判。

  抢劫是重罪,起刑点是三年,不论财产数额是多少,抢一分钱也是犯罪。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要通过正当手段,靠自己的双手去换取财富,千万不能因一时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应保持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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