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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嘉陵区院牵头创建救助社区服刑人员新机制
   作者: 2019-08-0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切实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和社会救助水平,在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的牵头下,联合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区教育科技和科技局于近日共同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期望通过发挥政策指引、资源整合等作用,凸显在教育、就业、社会生活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策帮扶和支持,助力于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主要特点是:

 

   

    1突出有组织,架构三级救助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组织领导,倡导架构“三级”救助体系,即成立救助领导小组、成立救助办公室、成立救助站所,成立由五个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为主体的救助办公室,成立由辖区12个司法所为基本单元的乡镇救助站所,凸显层级清晰的救助组织体系。

   

    2突出有担当,明确三级救助责任

 

    明确责任

 

    实施意见强调责任担当,明确“三级”救助责任。

 

    明确救助领导小组的责任是整合辖区内可利用的救助资源,建立就业帮扶安置基地,协调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定期会商解决救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明确救助办公室的责任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础数据库,搭建临时救助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政策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协调处理救助日常事务;

 

    明确乡镇救助站所的责任是加强对所属区域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的收集反馈,开展经常性的救助走访调查和情况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之,要在坚持“以人为本、法理相融、科学统筹、各司其职、因人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基础上,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凸显针对性的救助效果。

  

    3突出有氛围,强调救助政策宣讲

  

    实施意见强调正面引导,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创造条件,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途径向社区服刑人员宣传、介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讲解申请的条件和程序,使其人人知晓和清楚明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为及时快捷开展救助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凸显正面舆论的引导作用。

  

    4突出有保障,畅通救助解困途径

 

    实施意见强调维护保障,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通过发放“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联系卡”、设立救助信箱、开展救助接访等方式途径,拓宽社区服刑人员反映问题渠道,及时掌握情况进行救助帮扶。

 

    同时强调注意依法保护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隐私,重点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等人员的档案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凸显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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