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积极开展无接触式刑事检察工作,确保高质效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
“本院决定以盗窃罪对戚某某提起公诉……结合被告人主动退赔且取得受害人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如下: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这是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在检察院、法院和看守所三方共同合作配合下,“隔空”开庭公诉案件时的情景。
2019年7月,戚某某驾驶所购买的银白色面包车流窜至蓬安、营山多个乡镇,盗取13辆电动三轮、电动车的电瓶85个,市场价值10534元,戚某某继续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发现,戚某某弃车逃离,于2019年10月被蓬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案发后,戚某某已全部退赔退赃,并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谅解。
为保证远程视频公诉的顺利进行,承办检察官庭审前认真准备出庭材料,庭审中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并依法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被告人对公诉人列举的证据无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审判庭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视频连线开庭公诉审判方式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到了保障,提高了办案效率,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