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基层检察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检察官倾心促调解,让“隔阂”叔侄冰释前嫌
   作者: 2021-03-25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提供了这次调解机会,这事总算圆满解决,我们叔侄也和解了.....。”近日,营山县某村村民杨某某专门给营山检察院检察官蒋文虎打电话致谢。 

    杨某某今年70岁,与侄儿毛某某是邻居,多年来常因土地、院坝等纠纷与毛某某发生争吵,双方关系一直不和。2021年1月,两人因为毛某某将修葺房屋的材料用车停在院坝内,挡住了道路发生争吵,双方很快扭打在一起。经鉴定,杨某某殴打致毛某某轻伤二级。杨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关押在看守所。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阶段,案件承办检察官蒋文虎经阅卷发现,此案系家庭邻里矛盾引发,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虽然能够顺利结案,但还是不能化解双方矛盾,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这样的案子最好是能促成双方和解,以此来化解双方矛盾,解开心结,这才是最好的效果。”蒋文虎将想法向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报,在院内部案件讨论会议上请示采用调解方案得到支持后,与办案民警、村干部联系,开始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蒋文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营山县某村委会会议室进行“面对面”调解。因两人恩怨由来已久,情绪对立,双方甚至都不愿意坐到一起。此外,受害人毛某某还提出杨某某应该给出10万元赔偿费用的诉求,而已经年迈的杨某某家庭贫困,系五保户,根本拿不出这么高的赔偿费用,调解工作陷入了难题。 

    面对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的状况,蒋文虎没有放弃,通过与其家属反复询问沟通,了解到二人不仅是多年的邻居,还是叔侄。矛盾焦点是双方长期因一些琐事争吵而累积的内心积怨,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掌握实际情况后,蒋文虎更加坚定了将调解进行到底的决心。

    蒋文虎和公安民警万书旭决定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联系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村支书一起对两人进行劝导,两人终于“松口”同意坐下来接受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在蒋文虎和万书旭等人的见证下,杨某某向毛某某鞠躬道歉,并赔偿4万元,毛某某对杨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这场恩怨在检察官和办案民警的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化解。 

    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营山县检察院遂依法对杨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不能就案办案,将案件‘一办了之’,特别是对办理因家庭、邻里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营山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营山检察院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用实际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主办: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 邮编:637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