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把牢社区矫正“入口关”,近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司法局会签的《关于规范和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活动的工作办法》的指引下,全程监督西充县司法局对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
西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主要从委托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管辖规定、调查评估小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调查小组是否严格履职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同时,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道全面了解调查评估对象的过往现实表现,准确评估其社会危害性,提高社会调查的真实性、可靠性。
在评估小组讨论会上,县检察院列席干警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意见供司法局参考。社会调查全程同步监督,切实增强了监督办案的亲历性,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从“事后”到“全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