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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打赢管党治吏、正风肃纪、惩贪治腐“三场持久战”为载体,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及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巩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成果,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我市社会评价工作进入全省前100名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责任。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建立党组会定期研究机制,并通过中心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工作安排部署。成立阆中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责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的立体责任体系。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院社会评价具体工作,监督责任落实。 

  (二)坚决遏制信访增量。狠抓涉法涉诉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开展“阳光检务”、“涉检信访集中清理化解”等活动,完善涉法涉诉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做到有访必查,认真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对重点信访问题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确保涉法涉诉涉检信访稳妥有效处置化解。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释法析理、疏导情绪同步工作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抓实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帮扶单位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走访工作要求,每月对贫困户、非贫困户进行走访,深化开展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通过走访排查贫困户重难点问题,监督纠正帮扶干警工作作风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提升人民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持续深入开展“三乱”治理 ,全力做好合理合法诉求的解决,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打击,把准互联网传播规律,扎实抓好舆情监测处置、对涉检舆情进行正面宣传回应。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快速办理、深挖“保护伞”,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五)开展多样化宣传。以开展脱贫帮扶、法治宣传等工作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宣传单、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面对面宣讲,做到“四个清楚”,即:讲清楚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讲清楚省、市社会评价调查专线号码,讲清楚调查访问内容,讲清楚接听调查专线电话和回答问题的具体要求。一是干警要做到自身了解,并对亲友也进行同样宣传。二是帮扶干警向贫困户分发资料做到全覆盖宣讲。三是在本院公告栏张贴宣传资料,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四是制作廉政标语和喷绘广告,在院外围墙张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院党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来抓,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全力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班子成员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迅速对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进行部署,科室负责人要对科室干警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形成全院重视重视再重视的宣传氛围。 

  (二)迅速行动。全院干警要尽职抓宣传,通过走访贫困户、非贫困户,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切记生搬硬套、死板僵化、引起群众反感。 

  (三)强化监督。院纪检组要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办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提醒、监督整改。 

  附件: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兴家 

  副组长  刘晓炜、张跃波、王玉斌、王  雄、侯  琳、宋  荣 

成员:陈  鉴、陈晓华、胡  聪、杜  勇、潘  珑、蒋盛辉、马开勇、杨正凯、赵彬荣、宋远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马开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香华、钟雪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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