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禁渔”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阆中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渔业资源守护者,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行为,多措并举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一、刑事检察依法追责,重拳打击非法捕捞
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充分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5件24人,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公益诉讼并驾齐驱,有力推动生态修复
将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有机结合,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等手段,责令16名涉案人员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参加受损生态环境资源的修复活动。今年通过增殖放流共计投放岩原鲤、江团、中华倒刺鲃、胭脂鱼、花鲢、白鲢等共计60余万尾苗种,助力恢复嘉陵江等水域的鱼类种群数量。
三、衔接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禁渔打击合力
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禁捕成员单位,对“渔政亮剑”“护渔百日行动”“秋季护渔”“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现场监督,助力提升监管能力。推动渔政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嘉陵江、构溪河、白溪濠、东河等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全覆盖,有力有效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接下来,阆中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守护阆中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贡献检察力量,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更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