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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检察:公开宣告不起诉 以案普法入人心
时间:2025-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54六五国际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修复我们的地球年度主题,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阆中市检察院于528日在老观镇人民政府,就一起滥伐林木案依法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并同步开展生态法治主题宣讲。公安刑警、镇村干部、村民代表、林业站工作人员及涉案当事人等20余人现场参与。


2024年, 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买他人林木进行砍伐,经鉴定立木蓄积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认为,罗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深刻认识到行为危害,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以复植复绿。

检察机关经审慎研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生态修复实效,依法对罗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现场,检察官庄严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释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生态环境案件中的运用,强调不起诉决定绝非纵容违法,而是法律教育挽救功能与生态恢复优先理念的有机结合,旨在引导行为人从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

宣告仪式不仅是法律程序的透明展示,更成为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检察官结合本案及六五环境日主题,深入剖析滥伐林木对森林资源、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后果,明确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宣告会后,检察干警随即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发放《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普法资料百余份,就林木采伐审批流程、常见涉林违法犯罪及举报途径进行耐心解答。检察官现场强调:每一棵树都是生态屏障的基石。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在严惩恶意破坏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涉案人员修复生态,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保护生态、教育群众的有机统一。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务实举措。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与深度释法说理,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又以案为鉴强化了基层群众的生态保护与法治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良好效果,为迎接六五国际环境日营造了尊法守绿、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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