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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8日在阆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吴兴家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阆中市委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9198人,批捕1121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6384人,起诉219265人,公诉案件受理件数较2014年增长42.3%。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行动,批捕涉黑、涉枪、涉毒、涉邪教案3349人,起诉3242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1819人,起诉2525人;批捕“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4560人,起诉5378。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11·1”重大涉黑专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批准逮捕何硕等25名犯罪嫌疑人;惩治非法上访,维护法律权威,成功公诉王玉华、梁天英2起寻衅滋事案;成功办理南充首例利用QQ群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阆中市邮政局工作人员挪用储户存款500余万元案、陈开芬、赵春兰销售盗版光盘侵犯知识产权案、因报复社会实施多起犯罪的向晋蜀抢劫、强奸案等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16人,渎职侵权案件55人,法院已判决1313人,全部为有罪判决。集中查办了阆中市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腐败窝案,对利用药品采购受贿的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1名涉嫌行贿的医药公司经理立案侦查,法院目前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查处了发生在学生“营养餐”采购招投标中的渎职案件33人;查办了一起法官枉法裁判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平台建设,高标准建成阆中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目前已有80余个单位2200余人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开展警示教育86次、专题讲座8次;结合检察职能向有关单位发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11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7项。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公平正义。加强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1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7人;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形书面纠正1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书面纠正3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2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3起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进行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办理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件、违法行为调查案件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法院采纳2件;依法开展行政非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7件,办理再犯罪案件8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阆中市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细则》,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脱管、漏管、虚管21件;依法纠正一起不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特赦申请。 

加强司法人权保护,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捕2238人,不诉78人,建议法院适用缓刑9898人。认真开展非法证据排除、逮捕必要性辩论、“四类人员”出庭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开通了辩护人、代理人网上预约服务,并设置了专门的阅卷室、会见室,及时安排诉讼参与人阅卷和会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余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对7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了国家司法救助。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惩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3人、起诉19人,对以盖波为首的横跨四川、内蒙古、上海等七省(区、市)作案,涉及受害人上千名,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的非法集资犯罪集团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推动市场诚信建设,提供行贿等不良记录档案查询183次。服务项目建设,监督重大工程招标近20次,建议废标1次,对阆中市古城提档升级项目工程、阆中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促进依法治市,牵头与市法制办、监察局、目标督查办共同出台《阆中市网上执法办案监督考核办法》,深化“两法衔接”,助力依法行政,《法制日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下派了两名干警到帮扶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全院共结对帮扶困难群众39户,捐助款物12万余元,协调争取民生资金60余万元,协助帮扶村小微水利工程项目成功立项。 

二、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为重点,大力规范司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出司法不规范行为30余条,并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逐条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我院专项整治工作在南充市检察系统作了经验交流。强化内部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进行全程跟踪、预警和监控,提出预警提示7 件次,发出办案流程监控通知书 6份;规范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检务督察、重大案件回访监督等措施,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狠抓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次分案”制度,由案管部门按轮序直接将案件分配到承办人,提升了干警综合办案能力,有效加强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定了《关于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的规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结果运用,将办案质量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并与部门绩效考核、干警职级晋升等挂钩,“倒逼”办案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出台了《自侦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加强对线索处理情况的监督,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规范管理;规范检察技术协助,促使技术性证据的发现、提取、固定等工作规范化开展;制定了《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前健康体检安全管理办法》,针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体检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办案安全无事故;完善“专家辅助人”工作机制,对专家辅助案件办理的程序和途径进行了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独特作用,服务执法办案。 

全面推进“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495条,法律文书公开率达85%。拓宽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渠道,提供了电话查询、网上查询、来访查询、触摸屏查询等服务。利用本院官方微博、微信及“手机报”推送消息92条,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19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反映检察工作动态的内部刊物《阆苑检葩》4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及社区群众来院参观和观摩执法办案情况。 

三、坚持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抓手,努力夯实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院党组、班子成员深入查找了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并制定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坚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司法行为等紧密结合,既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又有力推动了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机关党委、设立了机关纪委,配齐配强了党建队伍。组织党务干部赴张思德学院参加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水平;通过开展故事会、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宗旨意识、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迈上了新台阶。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层层订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队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开展“一月一警示”,每月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一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确保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措施,确保严格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地执行;用好用活“三令一书”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开展检务督察13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6期。 

大力提升队伍素能。依托阆检“大讲堂、大考堂、大赛场、大论坛”,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培训、考核、比赛活动。在全院35岁以下年轻干警中开展检察写作竞赛,对竞赛的前三名人员予以表彰,对后三名人员予以通报;派出8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2015年,我院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南充地区首位“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多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南充市公诉业务办案能手”、“南充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2015年,我院被表彰为“20132015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被评选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信任的检察集体”。全院20多个集体和个人获上级表彰,反贪污贿赂局被团省委、省人社厅授予“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反渎职侵权工作被南充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3名干警被南充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我院检察文化建设、反贪污贿赂、“两法衔接”等工作相继被《检察日报》报道。同时,我院技侦用房建成并顺利搬迁,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凝聚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当前,我院检察工作中还存在服务中心工作措施仍需加强、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与司法改革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南充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阆中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使命,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司法为重点,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认真履职维护社会稳定。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捕与不捕、诉与不诉、从重与从轻等刑事司法政策,大力惩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对知识产权和新兴生产力的保护力度,加强生态坏境司法保护,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充分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方式,强化诉讼监督,增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防错纠错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发展、影响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惩治和预防专项工作。依托阆中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检察预防职能,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实效。 

健全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及时纠正检察队伍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检察权,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按要求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相关准备工作。 

“三严三实”推进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建设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以技能提升为重点,增强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为把阆中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国际休闲旅游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盗、抢、骗”:指盗窃、抢劫、抢夺和诈骗。 

“五进”活动: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的集办案、管理、统计为一体的网上办案软件系统,该软件系统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类人员”:指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和侦查人员。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令一书”: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对部门和干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规矩、执法办案活动、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的工作机制,分别是“督办令、批评令、表扬令、建议书”。 

专家辅助人:指在某一专业领域方面具有专门的知识或经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就诉讼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发表自己的见解,帮助审判者对案件事实进行准确认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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