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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送审稿) 

  201823日在阆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兴家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会议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忠诚担当,务实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护航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中心大局展现新作为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办理批捕案件165252人、公诉案件287439人,共批捕185人、起诉420人。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6587人、黄赌毒犯罪案件3348人、盗抢骗犯罪案件61103人。坚决打黑除恶,成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我市“11·1”重大涉黑涉恶专案,批捕26人、起诉50人,专案组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提前介入在阆天城发生的一起影响较大命案,从快批捕张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迅速平息不良社会舆论。大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67人。积极应对网络犯罪激增态势,完善类案办理机制,成功公诉通过网络实施盗窃、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818人。 

  保持惩防腐败力度,确保风清气正。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15人,渎职侵权案件55人。在上级院的统一安排和组织指挥下,先后查办了南部县教育系统、环保系统贪污受贿窝串案99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查处杨建业行贿案,揭开了南部等地垃圾收集处理业务中的黑幕,促使相关单位加强整治。办理了南充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组织32家单位1300余人次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深化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1],到30多家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预防讲座+法律咨询服务。开通阆中检察微预防平台,搭建预防职务犯罪掌上基地,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积极化解矛盾风险,强化社会治理。加强恢复性司法[2],努力减小犯罪对社会关系的破坏,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1人,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起诉6人,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赔偿的促成双方达成谅解89件。对群众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接受信访举报80余件次,按照首办责任制[3]逐一妥善处理回复。对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受害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落实普法责任,开展禁毒、举报、知识产权保护等普法宣传教育14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宽容而不纵容,依法批捕14人,起诉28人,不批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将涉罪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日常表现作为司法处理的重要参考,开展社会调查35件。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到阆中中学等1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校园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与河溪中学等学校试行检校共建,积极参与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围绕重点中心工作,强化专项检察。开展预防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建宣讲队赴老观、洪山等乡镇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场,覆盖乡镇、村社干部2000余人,依法查办4名村社干部贪污征地拆迁、扶贫资金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派员协助处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做好塘清河、万家沟水库河长制联络工作,办理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环保领域案件78人,建议法院发出首张生态修复令,1名干警被省林业厅、省人社厅表彰为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开展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犯罪线索6条,批捕11人,起诉13人,依法批捕将废弃油脂添加至火锅底料的赵某等9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 

  助力古城保护开发,服务旅游发展。出台《服务保障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意见》,设立助力古城保护开发检察室,加大专项工作力度。积极维护古城社会治安和旅游市场秩序,办理相关案件12件。加强古城风貌景观司法保护,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街区业态等检察建议4份。对古城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启动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服务。未检古城校园行走进古城中小学校。2017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四川检察工作,郭丽虹等10名全国人大代表实地视察古城检察室,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南充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 

  二、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突破 

  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建议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件,两法衔接[4]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大幅报道。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2人;对犯罪嫌疑人应受刑事审判而侦查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诉18人,均获有罪判决。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前移工作关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30余件。向市公安局古城刑侦中队派驻检察官,探索创新刑事侦查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加强侦查取证引导,根据证据裁判标准制发7类多发犯罪证据规范指引。强化审前过滤,对案件事实不清的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91次,证据不足不捕40人、不诉2件,侦查机关撤回案件24件。积极支持配合庭审实质化改革,申请四类人员[5]出庭作证9次,提出量刑建议173件,被采纳率达94%。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审判活动违法4件。加强检察技术服务保障,完成检验鉴定及技术性证据审查56件,纠正重大鉴定错误6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刑罚准确有效实施。强化派驻检察工作,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设立南充首家派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无缝接入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检察,书面纠正混管混押、违规放风等问题15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2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中的违规现象21件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1件。加强刑罚交付执行检察,推动财产罚没和实刑罪犯收监执行到位。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监督格局。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办理南充市检察院交办的4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民事案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专项行动,对5起民事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件。 

  三、狠抓重大改革落实,检察事业发展开启新局面 

  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力配合支持改革转隶。把深入细致的改革政策宣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贯穿始终,强化担当、严明纪律,打牢推进改革的思想基础,确保涉改部门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前办结相关案件并完成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等清理处置工作,确保不留“尾巴”。积极配合纪检、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改革相关工作。目前,涉改的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干警已完成转隶。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政策,遴选确定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制定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各类人员待遇保障。组建运行以检察官为主、配备相应辅助人员、独立承担办案任务的新型办案单元18个。遵循权责利统一原则,调整程序权限,由检察官独立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制定检察人员司法绩效考核细则,优化案件质量评价和结果运用办法,倒逼办案责任落实。20176月运行新办案模式以来,我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数同比增长15.2%11.6%的情况下,全部按时规范办结,改革效能初步显现。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6]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定范围和制度设计目的,派员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全面启动公益诉讼工作。整合内外信息资源,完善案件线索渠道,建立相关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线索的信息档案,依法立案审查2件。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积极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依法整改履职,取得较好成效。11月下旬,我院针对某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一案,依法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国土部门催缴,已收回该宗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 

  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过硬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院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教育、宣讲辅导、征文演讲、对照查摆、整改提升等一系列活动,切实提高队伍政治站位。同时,依托党建工作月历[7],扎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选优配强机关党支部班子,党建工作持续加强。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继续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集中组织学习党纪检规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0余次,确保警钟长鸣。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本院纪检部门牵头开展检务督察23次,对部门、干警在落实上级部署、遵守办案纪律和执法规范、日常纪律作风、完成工作目标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心谈话9人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1期,及时进行提醒纠正。 

  突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狠抓业务素能提升。结合实际推出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一季一赛、一年一评四个一素能培训机制,开展法学沙龙、公诉辩论、演讲比赛、庭审观摩等活动20余次,主办高坪、西充、阆中三地公诉人论辩赛。组织10余批次干警赴高校、先进院学习考察,安排60多人次参加高检院、省检院轮训,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多名干警在公诉、控申、案管等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强化文化育检,组建书法、摄影、瑜伽等兴趣小组,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完成机关文化展示项目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推动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案件受理、分流、办理、归档全程网上运行。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3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785条、重要案件信息40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召开新闻通气会3次,在各类新闻平台发布消息560余条,其中在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发布70余篇,官方微博被评为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次,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寄送检察内刊《阆苑检葩》4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及社区群众来院参观和观摩执法办案情况。 

  2017年,我院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南充前列,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南充市文明单位,控申窗口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8项成绩突出工作得到上级院肯定,10多名干警立功受奖。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也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正司法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发展的需要;三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强化检察监督的能力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立足实际,推动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智能化建设为动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全市发展大局之下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突出打击暴力、侵财、涉众、损害民生民利等犯罪,加强“三乱”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维护良好经济金融秩序,严厉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秩序治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加强乡村法制宣传及犯罪预防,严惩脱贫攻坚中的刑事犯罪;加大对口帮扶力度,确保帮扶村如期脱贫退出。依法保障园区、项目、企业发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阻挠项目建设施工等行为,为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环境,助力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深化拓展助力古城保护开发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二、切实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努力完善检察监督格局,提升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深化刑事检察监督,推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全面提质。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审判结果、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推进行政非诉讼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发现、移送和处理等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保障生态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安全。 

  三、大力强化智能化建设。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广泛应用的迅猛趋势,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从推进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行政检察等信息衔接与集成应用等方面切入,有效推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六个方面的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从传统模式走向信息支撑。 

  四、持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队伍的思想理论武装。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整合精简内设机构,打造富有特色的品牌检察官办案组,加强骨干人才培养,促进司法改革效能充分释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更加主动地接受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擘画了党和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集结号。站立在伟大时代潮头,见证着阆中发展巨变,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坚定的责任担当和强烈的自信自强,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务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阆中全面脱贫摘帽、实现同步全面小康、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名 词 解 释 

    

  [1]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 

  [2]恢复性司法: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鼓励犯罪人主动承担个体责任,对自己的犯罪结果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积极消弭冲突,化解矛盾,促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司法活动和司法理念。 

  [3]首办责任制: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4]“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5]“四类人员”: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与侦查人员。 

  [6]公益诉讼: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对于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利益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7]党建工作月历: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建责任落实的措施。在内部网站设置“党建月历”专栏,将各项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录入系统,并按月分解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等党建工作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任务明、责任清。 

   [8]案件程序性信息: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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