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阆中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88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获评南充政法“五年百佳”案例2件,核心业务指标和目标绩效考核均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
一年来,我们强化政治引领,在践行党的绝对领导中提升“检察自觉”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检察实践中,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事项25次。向市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办理情况。从严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及最高检《实施办法》,全院全年填报打听、过问、干预办案等事项44件次。全力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专项活动,从严推进问题整改,永葆对党绝对忠诚。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三会一课”等开展理论学习56次,理论研讨32次,队伍忠诚担当意识进一步凝聚。紧扣司法办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困难帮扶等收集建言献策18条,推出为民举措11个,队伍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提升。围绕执行上级决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查摆问题5个,全面整改销号,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改善。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实施“检力下沉”[2]工程,成立28个工作组深入全市乡镇街道开展检察服务工作,获南充市领导肯定性批示。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党建品牌培育为抓手,建立“一个办案团队一名党员先锋、帮带多名办案骨干”的“1+1+N”工作机制,组建8个专门办案团队,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民事检察团队办理的支持“外嫁女”起诉维权案,获《中国妇女报》专题报道,入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刑事执行检察团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派驻检察集体”;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工作获《四川法治报》专题报道。
一年来,我们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强化“检察担当”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同向发力,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阆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5人。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批捕26人,起诉51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网络空间的清净明朗,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侵财类案件42件184人,追赃挽损1657万余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领域依法严打,沙石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中,共批捕8人,起诉17人,追赃260万余元,追缴生态修复金120万余元,并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60人,不诉100人,以司法温情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破坏营商环境、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的违法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15件37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我市招商引资企业建雅摩托在建项目电缆线被盗、广受市民关注的苹果手机专卖店当街被抢等案件,并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62万元。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抓末端治已病,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适用率从去年的92.7%提升至今年的95.24%,促成更多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过,有效减少社会对立。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5]法律制度,对107名构罪被不起诉人分批次集中宣告,移送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工作“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废品收购行业亟待监管、渔业非法捕捞处罚不规范、共享电动车未配备安全头盔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提升行政治理水平。
一年来,我们紧盯重点领域,在坚持司法为民中交出“检察答卷”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融法融理融情于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人,起诉24人,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批捕涉罪未成年人9人,起诉11人,对情节较轻、真诚悔罪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15人,依法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与市公众社会服务中心组织签约合作项目,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面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考察帮教工作,做到教育挽救不漏一人。坚持综合履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针对履职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娱乐场所招聘童工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积极推广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学校、宾馆、医院全覆盖应用,把好未成年人保护前哨。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做好当事人的“暖心人”。构建“检察+民政、教育、卫健、司法、妇联等”的“1+N”综合救助模式,为23名因案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6万元,协调解决低保、转学就读、法律援助等综合救助43次。当好农民工“护薪人”,依法支持15名农民工起诉追偿劳动报酬31.98万元。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走进南充广播电台开展“三八”巾帼维权大讲堂法治宣讲,在线收听2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千条。坚决守好老年群体的“养老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件,深入社区乡镇预防养老诈骗宣传9次,提升老年人防诈骗意识。
将心比心化解群众信访。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信访62件次,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全年邀请7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检察听证会议26次,融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为一体,评议有争议或有影响案件38件,既解群众“法结”又解当事人“心结”。积极推广“掌上检察院”[6]App,收集群众网络信访线索35件,向当事人线上推送法律文书51件,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一年来,我们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做优做强“四大检察”[7],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全年批捕刑事犯罪146件180人,起诉403件734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7件、撤案29件。积极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推动36件“证据瑕疵”案件高质效办理,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9%。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已改判2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督促收监执行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衔接[8],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件,决定逮捕8人,提起公诉14人,直接立案侦办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西充县公安局民警韩某某、崔某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精准务实做强民事检察。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和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的法律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4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52件,支持起诉15件,均获采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坚持强化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促成26件申请监督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减少群众诉累。加大虚假诉讼整治力度,对标民法典,贯彻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9],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办理涉商品房买卖合同虚假诉讼窝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高质高效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等各类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强化行政违法监督,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行政违法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文成镇政府彻底整改某农家乐占用集体土地、侵占河湖岸线的问题。与市法院、司法局建立行政诉讼反向审视机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一府两院”联动,与市政府、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构建“3+N”工作模式,加强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难问题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公益诉讼诉前监督千佛镇依法督促辖区商家悬挂健康证明、配备防鼠防疫设施,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水务、环保等部门开展巡江活动,以“检察+行政”推动我市水域非法采砂、入江排污、码头污染治理等问题整改,守护青山绿水。运用“惩罚性赔偿+替代性修复”手段,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员向嘉陵江投放鱼苗2万余尾,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开展“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老观镇生猪屠宰场未办理取水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问题,依法保护自然资源。
一年来,我们抓实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基础”
始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铸忠诚。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知名专家为全院干警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召开党组会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6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3项,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会议精神作为谋划检察工作的遵循和依据。
以业务建设固根本。强化检察业务人才梯队建设,积极挖掘、培养、储备检察理论研究和办案骨干,提拔和调整中层干部12人。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后‘阆’夜课堂”等活动,利用中检网校、检答网、上级检察院条线轮训等方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600余人次。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业务竞赛,着力提升自身能力。去年一年,6名干警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比武十佳标兵”“全省检察技术十佳文书”“南充市网络知识安全竞赛团体第一名”等荣誉。
以作风建设守底线。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措施12次,向阆中市委和南充市检察院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1名违规违纪干警作出诫勉谈话处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0],对5名退休、调离干警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执业的意见》等规定学习,规范检察机关离职人员从业行为。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我院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足之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办理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较少;检察职能职责宣传还不够,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了解度还较低;检察理论调研还不够深入,运用调研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还有较大进步空间;检察工作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更新期待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南充市委、阆中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不断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阆中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优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筑牢对党忠诚。坚决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审议、询问和质询,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议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手”,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锚定市委“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定位,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大惩治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古城、古蜀道保护和利用更加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做实“检力下沉”工作,延伸检察触角,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三、坚持以为民司法增强工作质效。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下大功夫缩短检察环节办案时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着力解决群众热切关注的“脚底下”“舌尖上”“药匣子”“钱袋子”等安全问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品质。精准施策、综合施策开展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传递法治温情。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坚持以理念更新强化法律监督。践行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从大局着眼、从细节着手,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及刑事执行监督,确保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做到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11]作用,以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化解,推动实现行政案件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强化检务公开,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持续强化环境资源、国有资产和耕地保护等领域检察办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坚持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以省检察院“五强基层院”[12]建设要求为牵引,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构建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人才培养“三位一体”队伍建设创新模式,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专业精神。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四大检察”职能宣传,进一步讲好检察故事,提升社会民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启航2024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名 词 解 释
[1]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检力下沉:指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察力量下沉、检察服务前置,强化法律宣传、线索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以检察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
[5]掌上检察院:指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创建的一款检察业务手机应用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将检察服务放到手掌上、指尖上,实现法治公开、法律监督、网上信访接待、实时线上反馈的检察服务新模式。
[6]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7]监检衔接:指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的程序衔接、强制措施衔接和证据衔接等。
[8]五号检察建议:指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检察建议书,主要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9]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0]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即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1]五强基层院:指四川省检察院为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部署,提出政治引领强、司法办案强、服务大局强、班子队伍强、检务保障强基层检察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