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
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聚焦特种设备安全
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监督,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据介绍,2023年1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174件,提起诉讼7件。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督促整治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10件案例不仅涉及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多个类型的特种设备,而且涉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不同环节。这些案件线索既有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自行发现的,也有人民群众、“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反映的,还有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而来的,具有较强代表性。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比如浙江省检察院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发现电梯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未委托维保等异常信息30余万条,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立案154件,推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优化升级。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上下楼不方便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川省检察院聚焦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针对安装、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监管漏洞,选定老年人和老旧小区数量较多的都江堰市,结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指导开展专项行动,并在全省范围内作出部署。成都、达州、德阳、南充、泸州等10个市、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该省检察院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监督,助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9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目录
1.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电梯维保作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辖区叉车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4.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5.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水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6.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7.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燃气陶瓷窑炉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8.河南省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中央空调机组附属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9.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乡村浴室锅炉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商业综合体自动扶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