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一个无罪决定 助推依法经营
时间:2020-08-27  作者: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个无罪决定 助推依法经营

  近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下岗人员涉嫌非法经营案,邀请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县新闻出版局联席开展案件研究会议,综合案件事实和各方意见,依法作出无罪认定。

  经查,该案嫌疑人赖某某、罗某某等13人下岗后均各自在该县合法经营书店。因图书市场竞争激烈,各书店出现频繁降价等恶意竞争行为,为扭转持续亏损局面,实现长期盈利,经共同商议一致,于2012年分别以原经营的13家书店和部分现金入股,合伙成立了一家经营部,进行图书和文具批发零售,但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未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截至案发,该店共销售图书1万余册,涉案金额17万余元。鉴于该案系民营经济领域案件,为切实服务保障好“六稳”“六保”大局,该院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就案件“是否构罪,如何处理”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研讨。

  会上,该院深入剖析案件全部事实及证据,认为该案涉案嫌疑人均系下岗人员,原经营书店均系合法经营,涉案经营部亦具有营业执照,进货出货渠道正规,且成立及运营过程中并未实际造成社会损失,也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涉嫌非法经营行为主要体现于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社会危害性低。最终,建议该案不作犯罪认定,以行政处罚进行处置较为适当。同时,为促进该涉案经营部尽快恢复经营,建议相关单位尽快帮助完善相关手续。

  该院建议得到与会各方充分肯定,县公安局表示对该案不再移送审查起诉,县文广旅局和县新闻出版局表示将积极帮助赖某某等人完善相关手续,助推有序经营。

  此次案件研究联席会议,作为该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的补充形式,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和探讨评析,依法保障了涉案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同时,系统解决了各方关于案件定性的认识差异,切实解决了县域图书行业从业资格诟病,既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促进了当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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