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和网络保护两个板块中均加大对未成年人涉网保护力度。为贯彻未保法,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和网络环境,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7月21、22日连续两晚,对县城、乡镇11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王君的带领下,检察干警通过翻阅纸质、电子登记信息,详细查看了上网人员的实名登记情况。调查发现,部分网吧采取会员上网不用出示身份证模式,网吧内大部分上网人员均未携带身份证件,未成年人使用他人会员账号上网,极个别网吧存在招用16、17岁未成年人当网管员的问题等等。
通过专项检察,我县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象较为突出,网吧经营者均不了解未保法中的社会保护和网络保护规定。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职能,对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专项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和查处力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还未成年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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