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多家网吧实地调查取证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象较为突出,甚至有在网吧内实施犯罪计议和行为的问题。为充分落实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使社会保护、网络保护落到实处,我院积极发挥公益职能,深入县内多家网吧实地调查取证,摸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经查,县内部分网吧长期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给未成年人公共安全和网络安全带来了隐患。我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
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
2021年9月3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君,带领办案组前往县文广旅局公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同时就建议书中查明的事实和法律法规适用进行了详细解释。县文广旅部门负责人当场签收了建议书,并表示将积极履职尽责,按照检察建议书内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保护合力,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