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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用听证赢公信——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时间:2022-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效,2022年1月13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就定水镇人民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未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整改效果评价和公开听证。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社会组织代表等参与效果评价,并作为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

  

  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亲自办理群众投诉案件

  定水镇生活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对群众投诉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据悉,去年以来,该院将群众举报案件作为年度重点案件,由检察长带头办理。2021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群众投诉称,定水镇路边井村富仁佳苑小区旁堆积大量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受理线索后该院立即组织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经查,群众举报问题确实存在,随即成立由检察长李晓冬为主办检察官的专门办案组办理此案。

  专案组通过走访群众、无人机航拍测绘、拍摄取证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定水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进行了详细研讨。诉前审查后,该院向定水镇人民政府制发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镇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随后该镇作出书面回复称已完成整改。专案组在跟踪监督时发现,定水镇人民政府虽采取了部分整改措施,但整改不全面、不充分,垃圾污染问题并未消除,公益侵害问题依然存在,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整改效果公开评价,让“正义”能被人民群众看得见

  公开听证前,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听证参与人员前往案件现场对整改效果进行公开评价,通过案件承办人案情介绍、被监督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说明、行业专家评价,让听证员对案件整改情况有直观、全面、深刻的了解。同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群众代表对整改效果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作为评判整改成效的主要依据。

      

  居民代表说:“这个垃圾堆放点困扰了我们较长一段时间了,检察院在收到我们小区居民的投诉后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十分感动。”

  

  在案件评价现场,富仁佳苑小区居民代表为案件主办检察官、检察长李晓冬亲切的送上锦旗。

  据悉,为实质性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成效,去年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创新设立公益诉讼案件成效“三评”机制,把群众投诉、影响力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纳入“三评”范畴,通过代表委员评价、行业专家评议、人民群众评价,让案件整改成效能经得住考验,倒逼被监督行政机关高质量整改。

  

  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召开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

  

    对案件整改进行公开评价后,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定水镇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据悉,此次听证是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案主办检察官、检察长李晓冬主持。

主办检察官、检察长李晓冬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展示了案件证据、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说明。被监督行政机关定水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就案件履职整改情况做了说明,听证员针对听证问题进行了讨论评议并发表意见,七名听证员一致决议,定水镇人民政府对垃圾污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无需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认其未依法履职行为违法。

  

  市人大代表刘梅表示:“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由多种因素构成,基层政府不仅要加强监督管理,还要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现场评价和公开听证相结合的方式很有意义,很接地气,面对面将公平正义有力地呈现,社会效果非常好,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多开展,以点带面,辐射公益监督效应。”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让司法办案和行政履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护航乡村振兴,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事关民生,良好的人居环境是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础。2021年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聚焦农村垃圾污染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据了解,专项行动以来该院累计受理相关案件线索29件,向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26个乡镇(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1800余吨,对20余亩土地进行了恢复性治理,改建、扩建、新建垃圾收集设施50余处,推动基层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清运工作机制,推进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农村居住环境质量。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关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忧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今年1月,省委也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南部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为生态南部、法治南部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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