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监督职能,2月17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部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以及校园周边用餐地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首先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是否销售有毒有害过期食品、散装食品是否符合规范储存要求等。对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签发了整改通知书,检察干警督促经营者要自律,并要求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随后,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台账建立情况、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存放是否合格、餐具设备是否消毒等进行查验,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加强对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检察监督作用,开展范围更广、层次更深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同撑起师生健康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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