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9-07-03  作者: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SRC-1130942282 【字号: | |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4日在南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永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全县工作中心,主动作为,融入发展大局更全面

  五年来,主动将检察工作的谋划发展置于全县中心工作之下,做到有效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南部”建设。共批准逮捕1194人,提起公诉1989人。保持打击严重暴力和侵财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案件576件926人,快捕快诉了卧牛山奸杀少女案、吴某某组织聋哑人盗窃案等;着力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5件84人,快捕快诉了任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赵某某、解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及时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7件19人,快捕快诉了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姚某、周某等10余人团伙电信诈骗案等。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不捕679人,不诉309人,减少社会对立面。

  充分对接改革要求,助力“法治南部”建设。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南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建立全省首个“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件37人,该项工作被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检察院调研推广。二是加强对园区的法律服务,在河东工业园区、满福坝开发区设置检察官服务站,对服务园区建设的单位进行法制宣讲20余场次,促进法治建园。三是加强对投资软环境的治理,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南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惩治阻挠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刑事犯罪,打击了范某某等以阻工、扰工方式强揽工程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等。

  有效化解涉检矛盾,助力“和谐南部”建设。共处理各类信访1063件次,努力做好161名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两企业改制老访案、董某拖欠200余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集访案、丘垭乡村民举报“村官”急访案等。努力保障涉案困难群体的权益,向4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5.5万元。

  致力改善民生民利,助力“小康南部”建设。扎实开展“挂包帮”和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加大对碾盘乡、大富乡、流马镇的帮扶力度,协调帮联村修筑村社道路17公里,整治山坪塘5口,新建灌溉渠系3000余米,新建村级文化室、卫生室3个,发展核桃、丑柑、沙桃等长效产业700余亩,助力73户195人增收脱贫。组织干警捐款10000余元,帮助流马镇帅某、大富乡刘某等16名学生解决就学困难。在脱贫攻坚现场验靶中,我院被授予流动红旗一次。

  二、围绕有腐必反要求,全力以赴,惩防职务犯罪更有力

  五年来,按照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0件9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3件70人,渎职侵权案件27件27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件3人,追赃挽损3600余万元。一是提高声势,打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职务犯罪。经上级院指定,查办了成都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某某(正厅级)受贿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院长赵某某(副厅级)受贿案等。二是狠拍苍蝇,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查办了盘龙镇窑坝寺村原书记李某某受贿案、大河镇白土村原书记和主任共同贪污案等。三是盯准要害,打击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县委办行政后勤科原科长李某挪用公款200余万元案、市院交办的市人防办政策法规科原科长向某某受贿案等。四是深挖细查,打击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了河东镇、楠木镇等中心卫生院院长收受药品回扣案,王家镇政府原财政所长周某某挪用涉农惠农资金280余万元案等。

  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以“检察长讲堂”方式开展预防。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在政法、卫计、国土等系统举办廉政教育讲座15次,在全县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讲法纪课3次,实现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全覆盖。二是以“检察长约谈”方式开展预防。对5名有不良反映的党政干部进行“廉政约谈”,为其打“预防针”。三是以“帮助建机制”方式开展预防。对重点行业、重要部门开展预防巡察,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帮助完善廉政制度50余项。四是以“阳光公示”方式开展预防。在政务中心建立“惠农扶贫领域打卡直发资金法律监督平台”,公示各类打卡直发资金6.7亿元,有效预防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

  三、坚守诉讼监督职责,审慎笃行,维护公平公正更有效

  五年来,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不断提升诉讼监督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履行刑事侦查监督职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撤案47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82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37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49件,对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不及时的案件启动自行侦查46件;追捕30人、追诉53人;对刑拘后未报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推动侦查规范化。

  切实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提出量刑建议1298起,采纳率93%;审查刑事判决、裁定1424件,提起刑事抗诉18件24人,法院依法改判13件19人,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李某犯受贿罪一审判有期徒刑5年提起抗诉,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纠正法院审判活动违法行为33件,维护公平公正。

  切实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对2530人次在押人员的监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书面纠正监管违法行为12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2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5件;对1323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89起。

  切实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办理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1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和解息诉案件41件。

  四、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对点发力,促进法律监督更深入

  五年来,针对法律监督中的重点和难点,不断探索新举措、新方式,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实行“一项制度”。为有效落实“两个规定”,实行“一案三单”制度,填制《办案说情记录单》,发出《律师个案监督单》、《当事人意见反馈单》。制定“两个细则”。为规范侦查活动,与县公安局制定了《关于类案引导侦查证据收集参考标准的实施细则》、《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施细则》。实施“三个意见”。为加强审判监督,与县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快速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调查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中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出台“四个办法”。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将未决在押人员现实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强制医疗案件执行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对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案件执行监督的暂行办法》。形成“五项机制”。为加强案件流程管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关于监督刑事检察案件程序非正常倒流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的规定》、《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实施办法》、《关于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及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的实施办法》。

  以上工作机制和制度均被上级院转发或推广,并被《检察日报》以《四川南部:出台20余项法律监督新机制给力依法治县》为题进行深入报道。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升素能,确保执法办案更规范

  五年来,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实现队伍“零违纪”。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人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传压力,层层抓落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整改措施62条,完善制度20余项,活动成效被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柯尊平同志肯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开展“家庭助廉”、“亲情护廉”活动,强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狠抓执法能力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遴选首批入额检察官32名,促进队伍职业化;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问题进行对照整改,促进队伍规范化;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敬业氛围,促进队伍高效化;以“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组织700余人次参加职务犯罪侦查、刑事诉讼监督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促进队伍专业化。

  狠抓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促使干警忠诚可靠;深刻吸取“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做到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促使干警廉洁从检;开展领导干部“八带头”,树立“三个标杆”,促使干警公正执法;制定《“五心”为民工作法》,着力整治“慵懒散浮拖”,促使干警文明办案;着力打造南部特色检察文化,实现以文润人、以文育检。队伍中先后涌现了 “全市最美法治人物”、“见义勇为勇士”等先进典型,80余人次被省市表彰奖励。

  六、广泛接受各界监督,阳光履职,彰显司法公信更实在

  五年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公开透明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监督法》,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0余次,接受视察12次;确定每年4月份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班子成员分片区走访人大代表300余人次,征求意见600余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检察要况》4000余份,推送手机报信息12000余条。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10次,评查案件1049件,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对2368件案件和622宗涉案财物实施流程管控,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为干警建立廉政执法档案,定期对其廉政和执法风险进行评估。

  强力推进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群众代表等8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00余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6件,公开法律文书926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涉案财物管理8次;依法将11件拟撤案、不诉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我院被省委政法委和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评为“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全院工作连续五年被市检察院目标考核为一等奖。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水平仍需提高,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队伍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构建“互联网+检察”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安排

  未来五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亲水南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南部发展全局,围绕市委“155发展战略”、县委“亲水南部”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做到执法围绕大局,办案考虑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围绕“一核四极多支点”布局,着力打击生态环境、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刑事犯罪;结合“四大生态”建设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两大战场”的职务犯罪。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二、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按照建设“平安南部”的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提升矛盾化解能力。主动回应群众平安需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着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过程。加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不断改进执法作风。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有效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认真履行侦监、公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创新法律监督方式,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促进公平正义;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律监督的新机制,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效果,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强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确保廉洁从检;以执法能力建设为基础,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能;以文化育检为支撑,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秉承“崇法、厚德、求实、慎行”的南部检察院训,弘扬“阳光奉献、求实创新、勤廉致远”的检察精神,锻造一支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检察队伍;以“八化”建设为要求,全面推进“六大平台”建设,构建“感、知、传、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导向,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把握“四个抓手”,即以执法办案为抓手,整合力量,着力查办扶贫、卫生、环境、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坚持“以惩促防,惩防结合”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加大惩治网络犯罪的力度,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强化诉讼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持之以恒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以司法改革为抓手,推进我院内设机构整合、业务拓展、人员分类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检察改革的各项任务。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法纪教育,确保廉洁从检;积极与专业高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加强对入额检察官的业务轮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以规范执法为抓手,持续整治刑事检察案件程序非正常倒流、不捕案件走失等不规范行为,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返潮”;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争议案件听证、疑难复杂案件论证等,坚决杜绝冤错案件,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三个到位”,即目标分解到位,结合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目标考核细则,做到权责明晰化,考核精细化,提升工作质效。责任落实到位,精准对接司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健全检察管理与监督机制,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检务保障到位,主动向县委汇报,争取政府支持,有效对接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要求,努力形成“统管有序,资源优化”的格局。完成“两项任务”,即完成“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创建和保持“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院”的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法律监督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开拓创新,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亲水南部”,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名 词 解 释

  “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

  “两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一岗双责”: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

  “三比三看”:我院在党员干警中开展的“比学习、比业绩、比奉献”,“看能力是否提高、看公信是否增强、看群众是否满意”主题活动。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八带头”:带头坚定信念、无私奉献,带头亲民爱民、执法为民,带头勤学善思、民主团结,带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头秉公执法、维护公正,带头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带头踏实做人、清正廉洁。

  “三个标杆”:在遵纪守法、公平正义、务实担当三个方面树好“标杆”。

  市委“155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的总体目标,培育汽车汽配、油气化工、丝纺服装、现代物流、现代农业“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实施城市建设、交通枢纽、科教文卫、旅游三产、园区发展 “五大板块重大工程项目”。

  “一核四极多支点”:以县城红岩子湖为核心,以升钟湖,八尔湖、盘龙湖、观音湖为增长极,以嘉陵江流域风情小镇和江、湖、河生态湿地建设为支点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四大生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勤劳、朴实、诚信、包容的人文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

  “两大战场”:项目攻坚和脱贫攻坚两大战场。

  “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六大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实施“科技强检”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2017年底建成覆盖四级检察院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实现对检察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时交换。

  “感、知、传、用、管”:检察信息感知体系、智能知识服务体系、检察网络传输体系、智慧检务应用体系、科技强检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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