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74日在南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代理检察长  李晓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检察战“疫”履职情况

在疫情防控这场大考中,我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确保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转。一是积极投身疫情联防联控,打好检察战“疫”。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56人的疫情防控应急党员先锋队,累计动员干警参与交通要道、社区、贫困村疫情防控300余人次,与全人民并肩作战、众志成城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杨某销售“问题口罩”案,全力追回14000余只“问题口罩”快捕快诉张某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案依法严惩董某斌、杨某非法买卖黑熊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切实抓好疫情期间民营经济保护,助力复工复产。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监督公安机关对2起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撤案,组织干警深入县工业园区走访贝尔康医药集团等企业,织密“保护网”,让企业轻装前进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检察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的定力,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发展主题,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经济犯罪案件39件124人,提前介入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传销人员59万、涉案金额117亿元的“博旅理财”特大网络传销案,对周某等79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追赃挽损近5亿元。二是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从严办理周某阳、何某华等5人作案15次、盗窃300余只家禽等破坏“四小工程”的“盗抢骗”案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部门及乡镇发出22件检察建议,督促整改6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新未拆旧的问题三是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惩处范某勇非法电鱼、梁某芬收购蟾蜍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与苍溪、阆中检察院会签《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行动意见》,合力守护母亲河;开展嘉陵江南部段非法采砂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县内23家采砂厂进行清理整治。

(二)倾力服务“亲水南部”建设。一是监督“大棚房”清理整治。累计排查“大棚房”项目221个向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6件,督促整改1500余亩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问题。“爸爸的农场”“布拉格小镇”等乡村生态旅游项目提供法律指导依法经营。二是开展升钟湖生态环境专项保护。牵头召开南部、剑阁、阆中检察机关加强升钟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3件,督促解决升钟湖污水直排、库中库养殖等72个突出问题。三是助推禁养区养殖场土地复垦。发出检察建议47件,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对114家养殖场9.6万余平方米设施农用地完成复垦。针对神坝镇冯某军养殖场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神坝镇人民政府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单位和社会群众近100人列席旁听。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和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二是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清理行动,依法对企业法人代表变更强制措施3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某药业公司董事长变更强制措施,促成与马来西亚客户签订约1.18亿人民币的中药材外贸合同,帮助该公司200余人稳定就业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三是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健全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走访县内企业40余次,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0余人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5件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回应民生关切。公益诉讼立案284件,占全市总数的41%,发出检察建议99件、民事公告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一是加强城乡规划执法专项监督。中央金座等16个楼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白鹤香洲”开发商未按规委会纪要出资修建人行天桥,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要求监督落实。二是开展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发现“紫荆花园”等房地产项目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余万元,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追缴。三是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监督。与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切实履职尽责、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的实施办法》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对汪某海、汪某全销售病死猪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及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庭审。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助力社会治理中守护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南部”。一是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打击职能。全年批准逮捕264件382人,起诉417件654人,批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重大犯罪87人。快捕快诉了李某模等9人充当“地下出警队”在县城虹源公馆小区售楼部寻衅滋事案等。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黑恶案件7件134人,起诉5件95人,移送他院管辖2件34人,向市、县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提前介入火车站聚众斗殴案并引导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单某、赵某2个恶势力集团。三是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6件6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引导公安机关成功侦办原马王乡某村主任宋某满强奸留守女童案,该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当宽则宽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3件4人,该严则严,对涉嫌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的未成年人予以依法惩处

(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规范执法司法。一是强化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监督撤案7件,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24人,纠正侦查违法24件。如在白某耀故意伤害案中,监督纠正了公安机关对同案犯罗某仅作行政处罚的“以罚代刑”行为。二是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审判违法5次,成功抗诉4件。如在审查张某贩卖毒品案中,发现一审量刑畸轻,提请抗诉后,该犯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无期徒刑。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县公安局会签《进一步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的办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纠正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违法3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4件,监督收回罚金5万元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

(三)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提升司法公信。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0件。一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如王某与鲜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未按照法定方式送达文书,损害了王某的诉讼权利,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二是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就李某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赔偿及拆迁纠纷案,长达10年未结案的情况,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三是强化执行案件监督。如办理的“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该公司因贷款账户被法院冻结而影响到正常生产经营,我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保障了企业合法权利。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传递检察温度。一是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回复群众来信83件,回复率100%,成功化解东坝镇畜牧站退休职工周某信访积案。二是将司法救助融入发展稳定大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件4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4件4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三是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从快办理贾某华、崔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46名劳动者在春节前及时追回欠薪27.69万元,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5名院领导、10名检察官担任县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防性侵教育巡讲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等活动30余场次卓煜翔电子公司、前程技校设立就业指导关护基地相关经验得到省检察院肯定推广。

三、强化政治引领,在厚植事业根基中锻造过硬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尽责的司法理念落实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缺位。抓严“实施三个项目年、防范三类案”和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整治活动,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加强内部监督的规定》,确立了办案组会、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三级会审”程序,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

(三)坚持素质兴检不松劲。实行班子成员“一线坐班”制度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成立12个兴趣小组,举办主题演讲、文艺汇演等各类文体活动11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8人次,选拔一批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22人次获市县表彰,涌现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

(四)坚持改革强检不歇气制定《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建议的具体办法》,量刑建议“表格化、公式化、透明化、规范化”,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提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314人,法院采纳率达97%,居全市第一,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做好“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审查逮捕听证”试点工作,全年听证案件31件,试点经验被西南政法大学作为硕士研究生课题借鉴研究;强化行政公益诉讼结果运用,提请县委出台《南部县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结果运用促进依法行政实施办法(试行)》,将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和行政公益诉讼结果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对公益诉讼效力作出制度性保障,得到省检察院、市委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深化检务公开,在接受外部监督中提升履职质效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来院视察、指导,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开庭审、参与案件听证等活动16次,走访代表委员183人次,收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意见建议22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公开案件信息1254条、法律文书316份,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86篇,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2件

一年来,我院办理的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精品、典型案例,微电影《彩虹桥》获全国检察视频大赛三等奖,12项工作经验和创新机制被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整体工作获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一等奖。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亲水南部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二是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相对单一;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南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永葆信仰坚定、担当为民政治本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把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守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更实举措回应人民诉求

(二)护航发展稳定大局,助力平安南部、法治南部再结硕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南部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聚焦南部“十件大事”和脱贫攻坚大局,助力重点项目满产达产、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好检察环节“六稳”“六保”工作;建好检企服务中心、公共关系中心、法律咨询中心“三个中心”,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当好县委“法治参谋”。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促进检察办案、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目标追求,学好用好《民法典》,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化水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部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收、城市二次供水监督等专项行动,提请县人大出台决议支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四)狠抓检察队伍管理,推动干警面貌、检察形象持续向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健全内控机制,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加强专业能力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完善以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不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强化检务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等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打造南部检察新品牌、新形象

各位代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牢记初心使命,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亲水南部”建设,争当“三个排头兵”、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和全省县域经济强县,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十大业务”:2019年,检察机关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正式形成。“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执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10项业务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两高三部”共同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第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

案-件比”:“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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