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我院决定在本县辖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听证员拟公开选聘名额为15人。
二、选聘范围
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专家学者以及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志愿者、行业协会、社会热心人士等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聘产生。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已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不再参加本次听证员的选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听证员职责与义务
(一)听证员受邀参加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独立、公正发表听证意见。
(二)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履行听证义务,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案件秘密,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
(三)听证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即在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听证员本人或者近亲属,或者听证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或者与案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发表意见的,应主动向办案部门说明本人与案件情况,主动回避与该案件有关的听证活动,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ncsjcy.gov.cn/nanbu/)、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接受本县辖区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荐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报名表》(附件)(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公章)。
(三)初审及考察。对自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查,经考察提出拟选聘人选,提请本院党组会审定。
(四)公示及聘任。拟聘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南部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选聘决定并颁发聘书。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南部县红岩子大道西延线98号南部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二)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后,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和其他因素,本次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请在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到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488459@qq.com。
邮寄地址:南部县红岩子大道西延线98号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收)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817-5522112 13709055385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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