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我院共计记录报告4件,未出现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院内未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现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于7月24日接受了市院检务督察部的专项督察,深入查找“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结合市院反馈意见及指导要求,进行了完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在传统媒体宣传方面,将“三个规定”文件资料印发至各内设机构,将“三个规定”内容印制成小卡片,以法治活动为载体,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律师值班室、驻村工作队等途径,将卡片发放给广大干部群众。在新媒体宣传方面,通过检务公开信息平台、LED显示屏将规定内容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网络公众号“蓬安检察”发布文章,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地向社会民众诠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二是打破部门零报告。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及时采取提醒、约谈等措施。8月26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学习讲座,提升认知力,增强执行力,从讲政治的高度学深悟透规定精神,消除认识误区和思想顾虑,做记录填报的明白人,做到“逢问必录”。
三是明确保密要求。牢固树立“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是一项保密工作的意识,明确规定填报记录由填报人进行密封,各部门内勤负责收集,再交办公室汇总,并且未经审批程序,不得私自调阅填报记录,杜绝泄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