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我院争创“三个一流”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院党组决定建立“七上八下”的用人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中层干部队伍为主题,以提高中层班子整体水平,激活干部队伍,促进工作发展为目标,把干部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全面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七上”是指:要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门心思干事业的人;要上那些理念更新、思维敏捷、开拓创新意识强的人;要上那些严格要求、办事公道、精益求精负责任的人;要上那些作风扎实、敢于逗硬、勇于承担责任的人;要上那些坚持原则,为检清廉、胸怀坦荡做实事的人;要上那些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立检为公树形象的人。“八下”是指:强化考核,让德才贫庸者下;注重公论,让群众反感者下;确立目标,让不宜再任者下;竞争上岗,让实力不济者下;岗位交流,让工作不适者下;上岗试用,让相形见绌者下;谈话诫勉,让屡教不改者下;加强监督,让行为放纵者下。
三、原则措施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七上八下”,必须坚持“六个不动摇”,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不拘一格;既要创造“上”的环境,又要拓宽“下”的渠道。
1、坚持政治标准不动摇。要通过对干警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考察,全面了解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任的第一位,使那些党性强、觉悟高、不讲名利,一心工作的人,公道正派,胸怀坦荡,善于合作共事的人,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组织原则性强的人,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权的人得到提拔和重用。
2、坚持注重实绩不动摇。对那些检察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敢于碰硬、积极进取,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业绩突出的干警提拔重用。
3、坚持群众公认不动摇。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全院干警,让干警参与推荐、考察等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扩大干警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凡是多数干警不拥护、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使用。在决定提拔使用前,坚持向干警公示。
4、坚持辩证观点不动摇。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干部。既要让干警参与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测评和推荐,又要特别注重分析测评推荐结果,不能让那些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开拓,确有本事的人吃亏,防止以票取人。
5、坚持不拘一格选人不动摇。开阔选人视野,建立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制度,拓宽选人渠道,打破论资排辈,使优秀人才得到及时启用。
6、坚持“能上能下”不动摇。一是强化考核,建立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末位淘汰制度,凡是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担任现职的,要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凡年度目标考核市院排位倒数第一,本院目标考核连续两年排位倒数第一的,中层干部正、副职实行末位淘汰。二是注重公论。中层干部年终考核中,民主测评结果不称职票超过30%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要免去现任职务。三是确立目标。年初,中层干部要确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定位,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和定位的,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四是竞争上岗。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适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五是上岗试用。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其职务。六是谈话诫勉。对有问题但不够处分的中层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诫勉问题改正好的,解除诫勉,改正不好的予以免职。七是加强监督,推行检务公开、民主测评、公开述职、代表视察等民主形式,引导和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着重对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洁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检察声誉和检察形象。
四、组织领导
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七上八下”用人机制,把“七上八下”的标准落实到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各个环节,真正把“有能力、愿奉献、能担当”的人选拔到中层以上领导岗位,建立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检察干部队伍。
政治处要认真实施“七上八下”用人机制,为院党组当好参谋,纪检组要对“七上八下”用人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七上八下”用人机制的正确实施。
全院干警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七上八下”的内涵,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勤勉工作,争做“上”的典范,不做“下”的典型。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