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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擦干洗脚妹、古稀妇和龙须沟的眼泪
时间:201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然同志撰写的以我院民行科长于平同志事迹的文章《于平:擦干洗脚妹、古稀妇和龙须沟的眼泪》获全国检察机关“中国梦·我的检察官故事”征文活动三等奖。

  于平:擦干洗脚妹、古稀妇和龙须沟的眼泪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安然

  微风拂过的西山风景区,群山逶迤,秋高气爽。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里窗明几净,一大摞案卷前,一名中年男子正在伏案工作,神态专注。他,就是科长于平。

  根据于平事迹拍摄的微电影,眼下正在南充市各路公交车上滚动播出,尤其惹人眼目的是那13位洗脚妹的笑脸……

  3年来,于平主办民行案30余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率高达95%,提请抗诉案件上级院采纳率高达90%。2011年被区委、区政府荣记三等功。2012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项目推动先进个人,受到特别奖励。2014年被南充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冬日纵歌:为了13位洗脚妹的笑颜

  来到检察院之前,于平曾在阆中市法院工作过15年。2005年,他走进检察院这幢上悬国徽的办公大楼,从此与检察院民行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曾几何时,拖欠民工血汗钱成了“时尚”。2012年春节前后,在领导支持下,于平牵头与顺庆区建设局、劳动监察等部门签《关于建立全方位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的意见》,为弱势群体“讨”工资。他还结合工作,撰写了《更新监督理念,为民工维权》的调研文章被省院作为经验材料编发。

  2010年4月9日,在去往法院调取案卷的路上,于平巧遇一群人在楼下围观一跳楼女。他一口气冲上8楼阳台,进行劝阻。

  原来,这名叫徐晓伊的跳楼女系一名洗脚妹。和她同病相怜的还有12个人。她们正值青春年华,因无一技之长而当了洗脚工。可当徐家人重病急需用钱时,徐供职的足浴城黄老板却恶意欠薪,将她逼上了绝路。

  洗脚妹轰然滑落的热泪,滴落在他心上,烫伤他的心。于平了解到案情,顿时怒从心中起!应急处理完毕后,他立即回院向领导汇报此案,决定应尽最大努力帮洗脚妹讨薪。

  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于平建议领导全院为洗脚妹爱心捐赠。“于科长真是个大好人,要不是你帮助渡过难关,我们真是活不下去了!”

  4月15日,徐晓伊从于平手中接过雪中送炭的红包时已经泣不成声。

  多少个流星华美的夜晚,多少个清风雨露的拂晓,多少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于平不知疲惫地穿梭在劳动局和足浴城之间,奔波在人潮攒动的集市中。终于,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他找到正在歌厅花天酒地的足浴城黄老板。黄老板见到突然到来的检察官,先威逼后利诱,企图重金收买,让于不要支持此事。

  “检察官的天职就是维护公平正义,你有理法律自然关照你。”一身正气的于平严词拒绝道。

  2010年5月7日夜里10点,窗外雷雨交加,时钟在墙上滴答滴答。于平正在办公室亲自指导洗脚妹撰写民事起诉状。这一天,他最心爱的女儿过生,全家人等他回家吃晚餐。可此时的他满脑子都是讨薪的事,哪里能顾及其他?

  5月17日,他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建议法院为其缓缴诉讼费,获得法院同意。

  7月23日,检察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洗脚妹终于全额领到工资。

  8月3日,13名洗脚工手持锦旗走进检察院,连声道谢。

  后来,于平还多方协调,为她们重新找到了工作,有的在超市当起收银员,开始了新的生活。一时间,于平与13位洗脚妹的故事在全市传为佳话。

  2014年5月13日,顺庆区检察院党组号召全院向于平学习,并决定以他的真实故事为题材,自编自导自演自制一部题为《女检察官手记》的微电影。此片随后在省检察院的评选中获得优秀奖。

  目前,电影正在南充市各路公交车上滚动播出,尤其惹人眼目的是那13位洗脚妹的笑脸。

  芦溪河畔:顺庆“龙须沟”那些事儿

  2012年2月的一天,春寒料峭,千枝腊梅绘出赤足的早春。

  民行科办公室内,阳光照着桌上莹莹烁烁的玻璃杯,荡漾开去的茶叶浸泡在微微泛着酒红色的水。于平此时此刻正心事重重。此前的那段日子,为了芦溪河的污染问题,他时常食而无味,寝而无眠。

  “以前芦溪河水可清澈了,我们常到这里淘米、洗菜、洗衣服,更有孩子游泳消暑。现在河水这么脏,不仅连牛都不喝,连洗个拖把都嫌脏。到了夏天连窗户都不敢开,我们还怎么生活呀?”2012年2月9日,于平轻车简从来到芦溪镇下访时,住在芦溪河边的群众叫苦不迭。

  顺着群众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浑浊的河面上漂着大量泡沫,像一只肮脏的瓮,盛满化脓的颜色。河边杂乱地堆放着一些从河里捞起来的鸡毛,散发出阵阵恶臭。芦溪河悲伤地流淌着,在太阳下泪光灼灼。见此境况,于平愤慨难抑。

  于平在心中嘀咕:“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一定尽力解决河水污染问题!”

  经走访,于平很快了解到,顺庆区双桥镇黄连沟村6组有一养鸡场,创办于2007年。业主杨某环保意识淡薄,从2008年初起,直接将鸡粪排入芦溪河,导致芦溪河水有机物含量逐年严重超标。污染物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河水脏到不忍直视,恶臭从河床上溢出。环保部门除多次警告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以外,也奈何不得。由于污染长时间得不到治理,水质低劣到连基本的农田灌溉标准都达不到,沿岸庄稼、蔬菜不同程度地减产。沿岸15公里、10个村的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更是出现严重危机。附近居民曾尝试到养鸡场讨要说法,到镇政府上访,但维权未果,只能干着急。

  污染像滚雪球一样发展,芦溪镇群众怨声载道,眼看如若得不到妥善处理,极有可能造成上省访、进京访!

  于平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全方位审视和细致安排后,在院领导的组织下,就芦溪河水污染治理问题分别于2012年2月15日,2月17日,2月23日召开3次专门会议。随后,向区环境保护局、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发出了有理有据、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书,分析河水污染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察建议》认为,除杨某受利益驱动拒不履行外,环保部门的监管漏洞也给养鸡场违法排污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书以缜密的分析和深刻的说理指出环保部门存在监督不力、把关不严,督促不到位、不及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等问题。要求对养鸡场肆意排污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纠正。

  法律的威严对排污企业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在检察院强有力的监督态势下,2012年3月,杨某主动将养鸡场搬迁,并对污染物进行了清理。芦溪河两岸的其他一些蠢蠢欲动时时观望的污染企业,也从“廉洁自律”到严格自律。非法排污行为遇到了检察机关“亮剑”!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如今芦溪河,弥漫着一江东流的花香草影,哭泣的芦溪河终于绽放了笑颜。

  此后,于平经常深入实地进行法律宣传和案例教育,及时纠正和预防不法行为,增强群众和污染企业的环保意识,将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区环保局在检察院引导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战果”扩大到全区相关流域,督促污染企业尽快消除隐患,督促参加治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治芦”行动的“独角戏”变成了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于平功不可没。检察机关有力地保护生态环境,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他没有忘记,那条曾经脏得化脓的河流,和群众焦急的小小泪珠。

  2014年初秋,丹桂飘香。于平站在芦溪河旁,阳光透过他的身影,将多日昼夜操劳变成满心欢喜。

  老妇眼泪:案外人冒充债权人出庭达成调解协议

  2014年9月的一个上午,窗外的暑色慢慢消散。夏季的蝉鸣,渐入初秋。

  72岁的退休女教师冯栎璋来到顺庆区检察院民行科。摘下高度近视镜,她对着于平热泪盈眶:“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好的干部!一杯水都没喝我的,帮我跑那么多路,花费那么多心血和时间!现在法院已经给我立案,这是我的心意……”她颤抖着双手拿出现金,眼里闪烁着感激的泪花。

  “这都是我们该做的,谢意心领了,钱绝对不要!”于平连忙拒绝。

  冯栎璋与陈某再婚20余年。2012年,因陈某在外有了新恋情,冯栎璋起诉与陈某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冯来到顺庆院民行科称:与陈某离婚时,她持证据能够证明被告陈某处有银行存款10000元,并有债权20000元,其委托代理人不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导致法院对该事实没有审理,陈某也不陈述该事实,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希望通过诉讼再次起诉分割财产。咨询法院后得到的答复是该证据不是原件,无法立案。双目高度近视几近失明的她,日日以泪洗面,举步维艰。

  7月25日,没想到,抱着来民行科试一试的想法,她日渐冷却的信心却敲打出于平金属般坚定的音节。

  于平耐心听完她的陈述后,久久不能平静,他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决定支持她起诉。8月的南充顺庆骄阳似火,即使体力的消耗没让人几近虚脱,阳光的蹂躏也足以让人两眼发花。于平不辞辛劳地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对冯栎璋主张的事实一一核查。沉甸甸的使命感使他的灵魂溢满回响。当事人潮湿的眼睛在他的脑海里一幕幕闪过。他知道,无论多难都要坚持到底,还当事人一片碧海蓝天。

  8月21日,冯栎璋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同时,于平也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及有关证据。

  8月29日,经证据审查,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多日的阴霾终于晴开。满头银发的冯栎璋,千言万语在唇齿间哽咽,细而长的笑纹沉醉在微风的细节里。

  2012年春的一天,于平在办公室专注看卷,起身倒水时,突然发现一名衣衫褴褛的中年妇女不知何时站立在他办公桌前,两眼无助地望着他,愁容面目,含冤带气。

  “对不起,有事早该叫我。”于平忙说。

  “对不起,你忙,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你!” 无法抑制的痛楚让泪水夺眶而出。姚某眼泪决堤,双膝跪地。于平一时慌了手脚,连忙扶起她。

  姚某哭着喟叹生计的艰难:她的丈夫在外吃喝嫖赌,把唯一一套位于华凤镇82平米的住房通过诉讼调解给他人抵偿个人债务。现在她已无家可归。

  无人的黄昏,细雨如幕。下班后于平一个人走在路上,群众的诉求像千斤重担压在心上无法释怀。他不得不惦记着当事人以后的日子如何过,牵挂着她何时才能居有定所。债权和居住权孰重孰轻?共有财产抵了债务其他共有人权利如何保护?林林总总的问题萦绕着他,心上的问号越烙越深。

  次日上班,于平反复查看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功夫不负有心人,案外人冒用债权人出庭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暴露!像是浓云中飙出了一条闪电,他的眼前露出了曙光,启动监督程序有了基础。

  2012年4月3日,再审裁定出来,审判监督正式启动。漫长的再审程序不但折磨着姚某,也考验着于平。

  秒针在时钟上暴走,带来了草木枯荣的消息。等待与期盼中,时间一天天过去。

  2013年6月7日,当事人再次来到民行科办公室,兴高采烈道:“法院撤销了调解书,我有房子住了!”她再一次扑通跪倒在于平面前,满脸淌着幸福的泪。她不停地说:只有这样,才能表达我的谢意!

  于平一把拉起她,自己也流出了眼泪,流泪的原因他至今也说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