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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

  2019年9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为: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我单位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部门共计7个,具体包括:政治工作部、检务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机关党委。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34.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了946万元,增长45.29%。主要变动原因是检察官绩效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检察建设项目增加。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9.7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9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58万元,占84.11%;项目支出397.14万元,占15.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34.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了946万元,增长45.29%。主要变动原因是检察官绩效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检察建设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4.98万元,增长47.53%。主要变动原因是检察官绩效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检察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4万元,占0.5%;公共安全支出(类)2319.2万元,占92.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5万元,占1.19%;医疗卫生支出65.59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70.71万元,占2.83%;农林水支出2.12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98.72万元,完成预算82.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92.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有所减少和压缩。

  2.公共安全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2319.2万元,完成预算8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项目还处在建设过程,资金未全部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29.75万元,完成预算8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

  4.农林水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0.71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65.59万元,完成预算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1.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15万元,占9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0.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5万元,其中: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增长107.56%。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时列入了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到我院进行规范化建设及基层党建、新媒体工作经验交流学习,考察学习人员共50人,接待费用为0.2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接待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到我院学习考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相应删除。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34万元,比2017年增加231.47万元,增长151.41%(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办案开支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14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受理举报、恐高、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