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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为: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部门共计7个,具体包括:政治工作部、检务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机关党委。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418.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83.82万元,增长12.6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88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5.13万元,占99.74%;其他收入7.41万元,占0.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88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84万元,占89.33%;项目支出307.83万元,占10.6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18.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83.82万元,增长12.6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6.95万元,增加15.49%。主要变动原因是检察官绩效制度改革以及重点检察建设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2564.93万元,占88.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22万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67.35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72.17万元,占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880.12万元,完成预算81.76%。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5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0.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项目还处在建设过程,资金未全部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48.41万元,完成预算9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案成本。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8.16万元,完成预算4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项目还处在建设过程,资金未全部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2.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5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9年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购置费39.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25.37万元,增长78.91%。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时列入了公共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无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合理,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对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75万元,比2018年增加88.4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办案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有政府采购支出3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4万元。主要用于警车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