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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瑛

    

    2015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我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5年,我院继续深化平安顺庆建设,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91件544人,其中批准逮捕 305件416人,不批准逮捕89件133人。共受理移送、交办的审查起诉案件645件1018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519件784人,不起诉42件58人,侦查机关撤回移送起诉41件91人。在办案过程中,我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多发性犯罪。同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出台《规范侦查监督工作严防冤假错案四项规定》、《“异常”公诉案件特别处理办法》、《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环节侦查监督审查表》、创新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的“三个三”工作法则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市委平安南充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顺庆建设,参与“百日整治”、“夏季会战”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南充主城区社会大局稳定。同时,我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订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的实施意见》以及重新会签两年期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调整了合适成年人的聘用期、人员等。

  做好“非吸”案件办理,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重点办理了今年我区发生的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案件15件50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办理“非吸”案件,实现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双重目标,我院专门组织了公安相关人员在我院召开了“非吸”案件检察监督分析会,出台了《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非法证据核查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侦查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试行)》、《关于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等规定。同时,我院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两法衔接)工作,达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享,形成依法惩治工作合力。

  大力查办大案要案,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其中反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件15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3件15人。工作中,积极开展涉农惠民领域和拆迁改造领域小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2件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3%;立案查处拆迁改造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0%;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0%。加大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领域,涉及民生问题及重点工程拆迁补偿领域作为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的重点,侦办了营山县法院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案1件1人,顺庆区辉景乡党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1件1人,均已移送起诉。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完善职务犯罪查询工作。2015年,我院预防部门立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不断充实和完善预防体系,努力争取从源头上有效的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多次主动深入到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督导员制度,预防职务犯罪督导员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的深入各行政机关、乡镇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各单位查找容易引发犯罪的风险节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警示以及法律咨询工作。此外,为更好地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2015年底,我院预防部门已接受各类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1次。

  二、深化诉讼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控申接待机制

  发挥刑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2015年,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针对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环节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情况以及审判机关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准确运用《逮捕案件继续补充侦查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形式,监督公安机关准确、快速、严厉地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积极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全年共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同时,通过审查批捕案件,从中发现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案件和纠正漏捕的案件,出台了《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规定》,对反常翻案的察微析疑,以防错捕、漏捕。办理了监督立案案件6件,监督撤案4件,追捕1人,向公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纠正遗漏罪行11件1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件3人,对不捕案件全部进行了不捕说理。

  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将原监所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调整了领导班子,完善了职责权限。重点建立了与侦监、公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看守所羁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预审查,推行 “四个见面”原则,规范案件办理。同时,规范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工作,参加死刑执行临场监督1次。参与“特赦”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了顺庆区“特赦”工作圆满完成,共特赦社区矫正罪犯18人。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与区委政法委联合推出了“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员制度”,聘请了28名基层综治维稳干部担任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员,及时通报情况,开展社会矫正,省、市检察院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推广。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2015年,我院民行工作以查办虚假诉讼为突破口,深化诉讼结果和诉讼过程监督。出台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听证办法(试行)》。在协助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院对28件虚假调解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26件违法财产保全案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纠正,目前法院均已回复。以规范执行权运行为着力点,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共办理3件执行监督案件,促进了民事执行活动规范化。

  案管中心认真发挥监督和“窗口”作用。2015年,我院案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流程监管员,对网上办案活动进行巡查,做好流程监控日志。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开展涉案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我院2011年以来涉案扣押款物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清理。院内设机构按照安排及时完成了扣押款的自查清理,形成了部门自查情况报告。此外,我院案管中心建立了电子数据取证,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律师阅卷“一站式”集中服务,形成了专门场所、专业设备、专人接待、专人回复的“四专”工作格局,并制定出台了《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与阅卷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

  积极发挥信访接待维稳分流作用。控告申诉部门坚持专人值班接待、群众随来随接制度,全年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来信144件次,来访及法律咨询及其它800多人次,及时分流处理,首次信访无涉检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完成司法救助4件4人。同时,我院控申部门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探索建立依法信访“四项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结合“三严三实”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党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教育,我院利用院党组会、中心学习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先后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方面的规定,使班子成员和干警牢记中、省、市要求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三个带头四个管好”。特别是南充贿选案处理后,及时对全院干警通报情况,进行教育提醒,督促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禁不负责任地乱发议论、乱加传播和散布。

  着力推进“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 “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严以用权”大讨论,查找“不严不实”存在的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紧紧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十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开门查与内部查、自身查与领导点等多种方式,着力查找队伍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和司法纪律方面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和步骤逐一整改落实。一年来,我院通过各项专项整改活动,队伍的政治素质、执法作风实现了新的转变。

  加强全院干警素质能力建设。围绕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目标,大力加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先后选派干警参加中、省、市各类培训班10多次,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九)、省委政法委大讲堂、市检察院举办的公诉人业务竞赛、监所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6次,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制定出台《意见》加快青年干警培养,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动态管理。我院朱瑛检察长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我院干警邓智刚同志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安然同志撰写的以我院民行科长于平同志事迹的文章获全国检察机关“中国梦?我的检察官故事”征文活动三等奖;拍摄了以刑事执行检察局为蓝本的微电影;“两微一端一站” 全线开通运行等。

  四、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整改落实取得成效

  针对2014年区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三点建议意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工作进行谋划和落实,使三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要“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不搞“运动式”反腐,保持反腐的常态化”的建议意见,我院通过一系列规范职务犯罪办理程序,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深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行动,使我区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推进,全年查办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是针对“要加强规范化执法建设、民事行政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意见,我院通过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对社区矫正检查中发现的脱管、虚管等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规定,使我院同比监督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升。

  三是针对“要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意见,我院通过发挥案管中心预警、监督、把关等职能,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出庭,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使我院在队伍专业化、检察宣传方面都取得了多项成绩。

  各位代表: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区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5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如工作创新被市院转发的较少;队伍中个别干警思想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检察宣传在宣传检察机关的先进人物方面比较欠缺,运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情况滞后;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还需要加大,主动关切和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不够。这些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2016年主要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检察工作主题,紧扣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强化司法活动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化建设,努力为实现“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突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重点。全面落实我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产业培育、创新驱动、互联网经济等,着力在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等方面为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与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订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突出打击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以及“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电信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确保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

  突出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查办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索贿受贿犯罪,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落实我院制定的一系列相关规定,对接区委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民生领域,严肃查办招生考试、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扶贫救灾移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力度,灵活运用遣返、异地起诉和劝返等方式加大缉捕力度。

  突出检察队伍高度职业化建设重点。把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检察队伍建设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队伍的法治意识,保持法治定力,引导检察队伍增强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队伍高度职业化建设。加强自身司法活动监督,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突出科技强检工作,加大科技强检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专业过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