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6日在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晓荣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有新担当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委的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着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维护民生民利的长效性、社会防控管稳的实效性。
保障发展大局。围绕建设“主城功能核心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宜居宜业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当好“服务者”,深入调研,认真谋划,找准服务的着力点,制定出台了服务区委、政府以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当好“参谋者”,围绕重大社会风险化解、重大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参加全区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联席会28次,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协调11次,在制定方案、资金追缴等方面全力支持;当好“助推者”,主动参与拆迁改造、土地收储、国有土地出让金追缴等重点工作,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2.7亿元,服务“三大攻坚战”,办理“天银”“德义行”等8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南充首例为毒品犯罪提供账户、转换为有价证券的向某洗钱案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28件。
开展公益诉讼。主动适应检察职能新变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同比上升500%,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治理被污染土地20余亩,督促清理生产类危险废物200余吨,督促永久禁止从事食品行业行政处罚4人,督促拆除污染厂房2座,恢复被毁林地1处。认真排查嘉陵江流经顺庆区段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并督促落实整改。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办法》,两次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视察组,深入整改现场视察、评价,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力度和刚性。办理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例由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诉讼的罗某、邓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依法判决并采纳了我院起诉意见,达到了修复被损生态环境, 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化接诉接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共受理来信、来访278件(次),化解重大信访矛盾14件。推进司法救助落地见效,及时将因案致贫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开展司法救助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秉承司法救助“智能化、便捷化”原则,依托本院微信公众号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群众诉求,并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成果展览,“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获选“感动南充2018”十大新闻事件。
助力脱贫攻坚。强化脱贫攻坚“输血”机制,落实检察长包村、工作队驻村、干警结对帮扶制度。协调区交通局修建断头路2公里,新修便民桥一座,协调市、区扶贫移民局解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7次,落实产业资金80万元;围绕脱贫攻坚“造血”功能,机关党建助力脱贫攻坚,与老虎嘴村村委会开展党建共建,设立“脱贫心愿墙”,组建“党员主播团”,探索“望、闻、诊、办”四步脱贫工作法,实现贫困户“微心愿”100余个,其工作经验被《四川党的建设》和《四川扶贫与移民》转发。
二、围绕检察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有新成效
2018年,我们牢记检察工作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在打击犯罪中彰显正义,在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在挽救未成年人中体现温暖。
推进平安建设。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共批准逮捕513人,批捕率为71.15%,同比上升3.31%;提起公诉899人,同比上升2.28%。突出打击重点,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暴力犯罪案件37人,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7人,办理盗窃、诈骗、抢夺等常见多发侵财犯罪案件182人。助力反腐倡廉,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过程中监察委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衔接机制,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共办理监察委移送涉嫌贪腐案件13人,在反腐倡廉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扫黑除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制订《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取证指引》,有效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0人,孙某等人通过“套路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案被四川省检察院收录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强化诉讼监督。聚焦监督主业,守护公平正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全年督促公安机关立案7人,撤案8件,对公安机关违法取证等提出纠正意见10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刑事抗诉5件5人,均得到市院支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纠正意见28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运用“行刑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6件,公安机关全部受理立案;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监督案39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21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对裁判正确的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创新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途,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2018年,我院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3人,不批准逮捕13人,不捕率50%,同比上升8.8%;起诉未成年人15人,起诉率为45.5%,同比下降4.1%。积极探索未检工作创新,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为着力点,在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梧桐树”校园联络站,保障在校聋、盲、弱智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以“儿童防性侵”教育内容为重点,联合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在16所学校为4000余名儿童讲授60余堂防性侵课程,成为全省第一个由检察机关团队主导开课的城市;以建立责任制为落脚点,与区教育局会签文件,将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考核;以创新法治进校园活动为亮点,开展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措,检察长首次受聘担任了南充五中法治副校长。我院未检工作的创新性、针对性、教育性,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广泛好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厅领导视察后给予充分肯定。
三、围绕深化检察改革,先行先试有新经验
2018年,顺庆检察工作擎起改革大旗,谋划改革布局,着力抓好“机构改革、人员配备、智慧检察”三驾马车,驶出一条提质增效的前进道路。
实施机构改革。我院在反贪、反渎部门转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坚持先行探索,以整合内设机构为方向,以优化用人制度为保障,以突出检察业务为重点,按照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明晰、运转有序高效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检察职能进一步优化,办案力量进一步充实,现业务部门配备员额检察官23人,司法辅助人员27人,一线办案人员占全院干警70%,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大幅提升。
组建专业团队。2018年初,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我院将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合并为刑事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组建了四个专业化办案组,完成了从“单兵作战”到“精兵联动”“资源分散”到“团队协作”的转变,通过繁简分流、轻刑快办、类案专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制度,使案件办结率同期提升16%,退查率同期下降24%。
打造智慧检察。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我院为“智慧侦监”试点院为契机,开发了立案监督系统,并依据该系统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不规范线索20件并成功监督立案1件。有序推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部署,完成一期53处布点工作,通过安装远程视频咨询接待系统,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和检察官“面对面”交流,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运用远程提讯系统辅助案件办理,提讯犯罪嫌疑人102人次,提讯时间同比缩短了47%,科技化办案迈进新阶段。
四、围绕队伍专业素能,自身建设有新提高
2018年,顺庆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流的检察队伍。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院干警中画出了最大同心圆,凝聚了最大正能量。加强班子建设,结合“两学一做”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发挥理论中心学习组的主阵地作用和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政治力、凝聚力、向心力。我院检察长学习十九大的心得体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十佳新媒标兵”。
构建培养机制。树立“人才立检”理念,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给青年干警“搭台”,让青年干警“唱戏”,出台了《顺庆区检察院关于建立七上八下用人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建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明确了干部任用和考核标准,遴选了两名青年员额检察官,提拔青年中层干部7人,干警参加岗位培训60多人次,3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并做经验交流。
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 “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了 “两个责任”清单,将廉政责任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队伍的廉洁纪律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增强全院干警的法纪意识,使干警心存戒惧、敬畏法纪,确保队伍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分析干警队伍思想状况,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0多人次,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切实做到了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
五、围绕检察政治属性,阳光检务有新面貌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常态化开展检察工作报告、检务公开活动、自觉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效能。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实施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去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益诉讼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通报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虚心听取委员建议,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深化检务公开。举办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拍摄了反映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微电影《净土》,发布了案件程序性信息1133条,公开了生效法律文书652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顺庆区检察院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治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市院评为一等奖,4名干警被上级院荣记三等功,1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南充市2018年度“最美法治人物”。院新媒体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评选的国家级奖项9个,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检察微博”,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2018年度影响力检察院微博”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改革中司法责任的落实需加大力度;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需加强;四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六届八次全会确立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顺庆创建全省县域经济强县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经济发展,检察举措更实更优。围绕区委确立的“全省县域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主动对接区委政府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出台服务意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全力化解集资风险;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激发企业活力;助力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更实更优检察产品。
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监督主业做大做强。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以“案件质量”为抓手,以“能力提升”为契机,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努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发展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检察官员额配置科学化,探索建立符合“三类人员”管理和培养机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内设机构;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让科技助力检察监督工作提档升级,助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四是积极打造过硬队伍,阳光检务有力有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治理“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专项活动,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依靠新媒体抒写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提供更多反映检察职能和工作经验的好作品。
名词解释:
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和一定的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针对部分刑事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偿付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导致刑事案件被害人或民事侵权案件被侵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依法得到有效赔偿的情况,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救助的制度。
望、闻、诊、办:是指进村入户看贫困户家中缺什么,俯下身子听贫困户心里想什么,支部联动摸清问题症结是什么,多方协调实现贫困户微小心愿。
套路贷:是指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帐单平帐”“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本质上是一种诈骗犯罪行为,甚至可能衍生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
行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的衔接。
轻刑快办:是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类案专办:是指固定办案人员专门办理同一类别案件。
三类人员:是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