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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晓荣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坚持宪法定位,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主动破解难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聚焦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有新成效

(一)主动投身疫情防控。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内防内控、联防联控。组织干警300余人次下沉到平城街社区和3个贫困村,开展入户排查、防疫劝导、物质捐送、疫情宣传等工作,协调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价值30000余元,24名干警为助力防疫,无偿献血9000毫升。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涉疫犯罪9人,快捕快诉黄某某涉疫妨害公务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予以报道。依托互联网、12309检察服务热线,积极解答和受理群众诉求,做到“接访不打烊、处置不拖延、稳控不断档”。结合检察履职战疫,高质量策划和制作图文、视频等防疫新媒体作品30余篇,“胡哥说法”“检故事”等防疫普法作品上榜最高检检察抖音排行榜;系列普法短视频《检花小剧场》被中央媒体转发50余次,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肯定。

(二)全力保障“六稳”“六保”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检企服务领导小组,畅通检企联络通道。对3起民营企业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案件,提出宽缓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深化服务保障复工复产,院领导带头走访区内民营企业20余次,了解复工企业的防疫举措和发展困难,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邀请企业家参与“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开展检企座谈,听取企业呼声,强化法律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28人,起诉91人,推动28件挂案快速办理,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持续攻坚发力。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全年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26人,其中2人为追捕潜逃10余年的黑社会团伙骨干成员。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被法院全部采纳,办理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被南充市扫黑办确定为10+N”典型案例。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每件必建议的工作要求,其中3份检察建议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四)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坚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全年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17人,坚持对集资群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帮扶干警轮流入户走访,严格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宣讲帮扶政策,精准核算收入,为3个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62个,扶贫日捐款共计5040元,切实提高贫困户满意度。自主策划拍摄的《“我们一切安好,请检察官放心!”贫困户与帮扶干部通话报平安》小视频被最高检采用。打好污染防治战,继续保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严惩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提起公诉12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年督促行政机关治理生活污水违规排放点5处、整治企业违规排污4起、整治不规范生活垃圾中转站4处、保护饮用水备用水源3处,努力守护碧水蓝天。

(五)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检察源头治理,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年处理来信来访129件,院领导带头接访和办理重大复杂信访案件19件。多形式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依托普法宣传周、禁毒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持续深化城市综合治理。对“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功能提档升级,深化“1+N”联合救助机制,加强与司法、民政、教育等八个部门的沟通对接,对13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多元化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3万元,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有新作为

(一)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依法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35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22人;审结起诉847人,不起诉135人。一是严厉打击重大犯罪。依法审查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等各类重大刑事犯罪136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毒品犯罪64人,批准逮捕62人,提起公诉146人;共追捕涉毒犯罪嫌疑人3名,监督立案5件,追诉3人,涉毒案件监督工作有效开展。针对办案中发现快递运毒的情况,开展“大美顺庆·无毒快递”专项禁毒宣传活动,相关活动报道的文章、图片被《检察日报》、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采用。三是倾情关注社会民生。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推向纵深,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立案;会同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对“毒豆芽”案件的法律定性提出检察意见均得到采纳。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严惩“杀猪盘”“荐股骗”等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56人,审查起诉125人;结合办案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发布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90余条,阅读量达50余万次。

(二)扎实做好公益诉讼。一是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2份检察建议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其中督促行政机关收回5亿元土地出让金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二是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38万余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对13家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专项清查整治。三是加强公益诉讼法律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日”“世界环境日”等,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和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兴宣传相结合、普法宣传和案例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

(三)努力提升未检质效。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年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0人,起诉未成年人15人;坚持依法少监禁,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不起诉率为41.18%。积极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人,提起公诉25人,均获有罪判决;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利,对10名遭受性侵害、严重影响心理健康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积极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10家单位会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办法》,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全国各地20余家单位到我院学习经验,全国、省、市妇联领导莅临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该项工作被省、市检察院推广转发。加强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构建,研发法治进校园精品课件《我的身体我做主》,在全市“法治进校园”优秀课件评比竞赛中获法治课件“一等奖”,“儿童防性侵”专项普法工作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特色工作。

(四)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围绕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和司法公平公正,坚持在监督中深化、在监督中提升。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18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法院刑事判决提出抗诉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协助市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完成派驻工作任务,纠正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违法违规9件,纠正脱漏管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3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案件6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有新形象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有力有序推动主题教育巩固深化,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检察发展的强劲推力。坚持学习教育全覆盖,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围绕发挥职能服务大局的举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等问题开展调研,调研成果被《四川机关党建》采用。

(二)注重能力提升。树立“业务兴检”“人才强检”理念,持续深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类制定检察人员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案,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等各级重点培训30人次。组织学习《民法典》《检察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新修订的法律,学习研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开设“顺检大讲堂”“检察官小课堂”,深化刑事检察专业化团队建设,队伍业务素能大幅提升。

(三)坚持从严治检。牢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纳入绩效考核。认真接受市检察院政治巡察和纪律作风督查,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落实。深入开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建立动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个人廉政档案,积极排查权力风险易发点,开展班子成员廉政谈话12人次、干警提醒谈话60余人次,着力营造风清正气的廉政环境,全年队伍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四)整合融媒宣传。坚持办案与宣传相结合,释法与普法相融合,组建以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为宣传平台新媒体矩阵,全年发布图文、视频等新媒体作品1200余篇,其中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13篇,省级以上新媒体平台采用110篇;有3篇新媒体作品获检察日报、正义网“新媒体优秀月度作品奖”,顺检官方微博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检察微博二十强”。

四、聚焦内外工作监督,阳光司法有新举措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向区委、市院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了2020年检察工作,获得代表、委员的一致肯定与好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特约检察员联系,主动向他们赠送资料、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深化阳光检务,对外公开法律文书707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3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出台《公开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6件涉检信访疑难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涉检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开拓奋进,砥砺前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先后被中政委、最高检、省检察院、省妇联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20名个人受到最高检、省、市、区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南充发展、顺庆发展的总体要求,检察服务经济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需进一步转变,法律监督的刚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在与时俱进提高办案能力、培育业务尖子、优化人才梯队上还需进一步着力。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的工作要求,紧扣区委1353”发展战略,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强化法治保障围绕区委确立的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战略目标,主动对接三个“十大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全力化解集资风险;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激发企业活力。

二是坚持平安建设,做实监督主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南充检察打造“全国有名、西部一流、四川领先”贡献顺庆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官员额配置科学化,继续优化符合“三类人员”管理和培养机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检察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依托“一站式”取证中心,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立足实践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让科技助力检察监督工作提档升级,助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坚决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注重依靠新媒体书写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提供更多反映检察职能和工作经验的好作品。

各位代表,奋进正当时,逐梦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顺庆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相关术语解释

①“六稳”“六保”:“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②“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号检察建议”:是指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

1+N联合救助机制”:是指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与顺庆区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育科技体育局、妇联、残联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1+N”联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有效整合救助资源,进一步探索国家司法救助多元化工作模式。该《意见》共十五条,规定了“1+N”联合救助工作的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和协作机制等内容。

“行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杀猪盘”:是指一种以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

“荐股骗”:是指一种通过伪造内幕消息和行情分析,声称能准确预测股票的涨跌来稳定获利,诱骗他人参与投资的诈骗方式。

“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的检察建议,因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