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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吴兴家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我们紧跟中心大局,始终与发展同向而行、协同共进,在服务首善之区中彰显新作为。

  全力以赴保稳定“扫黑除恶”有力有效,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办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发力,依法审查起诉伍某某等涉黑涉恶及套路贷犯罪55人,一批盘踞在乡村客运、国有资产竞租拍卖等领域的黑恶势力受到严惩。成功追诉潜逃十余年黑社会团伙骨干成员4人,7件涉黑涉恶案件被省检察院、市扫黑办评为典型案例,我院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平安建设落地落实,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黄赌毒”侵财型多发性犯罪“鑫圆系”“云联惠”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以及“杀猪盘”“校园贷”等新型网络犯罪,成功起诉陈某某等116人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开展“禁毒进校园”“无毒快递”“反电诈”宣传,原创禁毒宣传片《慎毒》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中省媒体转发。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7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疫情防控用心用情,坚决履行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组织干警投身防疫一线,无偿献血9000毫升,深入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审查起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犯罪11人,黄某某涉疫妨害公务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报道,原创“胡哥说法”防疫普法作品上榜最高检抖音排行榜。

  凝心聚力促发展。助力发展亮计出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精准对接发展需求,出台服务举措20余条,设立检察官服务站2个,审查起诉破坏二绕嘉陵江特大桥建设犯罪2人,有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针对管理漏洞、犯罪隐患,向关联企业和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参加“处非”联席会、重点项目协调等方式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护航经济施策出力,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50人,其中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93人,联合相关单位追赃挽损2.1亿元,接待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告急访、应急访5000余人次。坚持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42人。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督促撤案4件,推动办结24件。邀请部分企业家座谈,深入重点企业调研,《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问题研究》调研报告在四川省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中荣获优秀奖。守卫生态尽锐出战,积极投身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9人。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治理工业和生活污水违规排放、生活垃圾中转点设立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开展大棚房整治、畜禽养殖土地复垦专项清查,督促行政机关复垦耕地140余亩、治理被污染土地20余亩、清理生产类危险废物200余吨、拆除污染源厂房2座。开展嘉陵江渔业资源大保护,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当事人增殖放流鱼苗16万余尾。

  倾心倾力护民生。倾力投身脱贫攻坚,如期完成双桥镇3个村86户贫困群众脱贫,探索的“望、闻、诊、办”四步脱贫工作法被《四川扶贫与移民》等转发。倾情维护民生权益,审查起诉“地沟油”“毒毛肚”等危害人民群众食药安全的犯罪48人,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有效推动窨井盖和盲道维护管理,竭力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运用支持起诉职能帮助32名农民工讨回欠薪,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向55名困难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建立“1+N”联合救助机制,上线的全省首个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荣获“感动南充”十大新闻事件,收录至《法治影响中国典型案例汇编》,我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单位”。倾心回应民生关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80余件(次),举行公开听证12次,化解重复访长期访案件32件。

  五年来,我们紧盯检察主业,始终与法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履行检察之责中诠释新担当。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主动适应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45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448人,提起公诉4500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115人,不起诉556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96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服判息诉效果明显。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在区公安分局设立全省首个派驻检察室,督促公安机关立撤案5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纠正漏捕漏诉13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法院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32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提出纠正意见127件全部得到采纳。我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普通刑事犯罪工作联系点。

  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聚焦裁判结果、审判违法、执行活动、虚假诉讼四个方面,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39件,其中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16件,对民事审判、执行程序监督81件,成功办理青某某与江西建工集团项目部虚假调解案,涉案金额1500万元。积极开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支持交通设施受损赔付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8件。通过促进和解、协调解决当事人困难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通。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8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144件,5份检察建议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优秀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收回5.1亿元土地出让金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医疗废物管理、服刑人员退休养老金清理、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等专项行动,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38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收回6亿元土地出让金、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土地90余亩。强化公益诉讼宣检察长带头宣讲公益诉讼检察法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公益诉讼整改落实情况现场视察,自主拍摄《净土》等宣传片3部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持续做深未成年人检察。坚持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8人,审查起诉126人;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6人,审查起诉98人,不起诉53人;对112名涉案贫困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积极践行保护性司法,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全国20余家单位前来考察交流,最高检、全国妇联等领导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创建“检察机关+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帮教模式,精心帮教6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讲好“开学第一课”。推出“梧桐树”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团队,联合女童保护公益组织为2.4万余名儿童讲授防性侵课程,此项工作被评为四川省“七五”普法特色工作,我院荣获“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五年来,我们紧扣改革主题,始终与创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在探索试点之路中取得新突破。

  不折不扣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完成“反贪反渎”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案件衔接等工作划转编制20个,转隶人员15人,坚决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加强工作协作配合,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成功办理原龙桂乡征地拆迁、粮食购销系统腐败窝案等职务犯罪45人,为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有力有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以业务类型为主改革重组内设机构,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重塑法律监督格局,重构法律监督体系。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先后遴选员额检察官25人,组建专业办案团队4个。制定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员额检察官遴选、管理、退出机制,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

  创新创优探索先行试点改革。积极推进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的“智慧侦监”“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等试点工作改革任务,探索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10余项创新工作受到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推广。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试点改革受到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充分肯定。

  五年来,我们紧抓队伍建设,始终与先进比学赶超、勇争一流,在锻造铁军之魂中展现新风采。

  政治引领筑忠诚。注重培根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传承建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68件。坚持党建带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0余次。

  素能提升强内功。推进素质强检工程,推出“顺检大讲堂”、“检察官小课堂”、办案团队研讨、精品案例培育、院校课题合作等举措,促进队伍素能全面提升,5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人才兴检强活力,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招考选调、提拔使用年轻干部18名,队伍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最美法治人物”等先进典型。重视检察宣传,组建“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矩阵,五年发布新媒体作品4600余篇,获评“中央优秀政法新媒体”“全国检察微博二十强”等国家级奖项19个,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称号。

  正风肃纪促新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将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积极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开展谈心谈话167人次,深入查摆问题103个,作出组织处理23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接受监督提公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10次,邀请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268人次,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9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2件公开案件信息6475条、法律文书3309份。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537件,提出整改提醒125件,发出流程监控提示719件。赢得人大监督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促成法律监督质效不断优化,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在加压中奋进,在改革中探索,在实干中收获。我们深感顺庆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每一份荣誉,无不得益于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五年砥砺前行,成绩来之不易;五年夯基蓄势,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刻体会到:强化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司法公正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保护公共利益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使命,不断改革创新是永葆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自觉接受监督是依法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这些都是确保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我们必须进一步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

  在回顾工作、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短板。比如检察理念更新比较缓慢、检察队伍素能不够专业、公益诉讼宣传不够深入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积极认真面对,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展望


  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和区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奋力争当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院,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聚力三大战略,奏响服务“最强音”。聚焦聚区委“1353”发展战略,围绕三大发展板块、五大发展路径、三个“十大行动”,结合检察职能,增添检察举措,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质效。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并重,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着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做优做强四大检察,答好时代“新答卷”。构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新体系为目标,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指标体系,持续优化办案质效。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形成社会共同保护大格局。强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坚持检务公开,加强多方联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抓实五大建设,提振队伍“精气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政治建检、素质强检、活力兴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五大建设,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推动队伍向着更加专业、更为规范、更高层次迈进。健全业务数据、人员分类、机构编制、绩效考核、检察事务五大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动管理、科学管理、智能管理的新格局。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金戈铁马闻征鼓,只争朝夕启新程。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书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顺庆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N”联合救助机制:是指顺庆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育科技体育局、妇联、残联共同会签《关于建立“1+N”联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有效整合救助资源,进一步探索国家司法救助多元化工作模式。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一手托两家是指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三类”人员:是指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核心考核指标,旨在减少司法诉累,提升办案质效。

  四个铁一般: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