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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8-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内设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精神,结合《顺庆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我院“扫黑除恶”斗争成员部门的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检务保障部

负责内容:负责扫黑除恶信息工作、相关材料组织、报送的具体落实。负责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经费、装备、基础设施。

工作要求:及时向市院、省院、高检院报送扫黑除恶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等部门报送信息。设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专项经费和明确后勤保障人员。制定“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门制度规定,并报院扫黑办备案。

二、政治工作部

负责内容:负责扫黑除恶的综合性、专题性宣传报道工作。建立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机关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收集和查处机制

工作要求: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力度。要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制定“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门制度规定,并报院扫黑办备案。

三、刑事检察部

负责内容:负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案件协调等具体工作,负责对扫黑除恶案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

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衔接、监督和会商沟通工作,促进扫黑除恶案件从严从快判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严格落实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扫黑除恶”斗争的侦查监督工作、刑事诉讼监督活动要形成经验总结。对收集到的案件或信息及时报院扫黑办备案。制定“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门制度规定,并报院扫黑办备案。

四、检察管理监督部

负责内容:负责扫黑除恶案件受理、流转、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办案流程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定期报送案件数据工作。负责扫黑除恶领域案件线索收集处理。负责对典型扫黑除恶工作的提供政策法律适用等支持。

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案件受理要制定专门受理管理规定,全面梳理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中可能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总上报。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和平台,关注新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和信访投诉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分析和前沿性研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向扫黑办报送案件数据和案件分析材料。制定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报院扫黑办备案。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2018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