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第五期“1V1”辩论赛开赛。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智勇到场指导并担任评委,35岁以下青年干警现场观摩学习,围绕财产犯罪认定难点开展法理思辨,在观点交锋中厘清盗窃罪司法认定边界。
本次辩论赛辩题聚焦物权占有疑难问题:张某系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者,王某使用本人证件向该公司租赁小轿车,租期届满拖欠租金,擅自将租赁车辆质押给龚某某借款。张某多次索要车辆无果,在获知车辆停放地点后,向王某提供备用车钥匙,由王某深夜使用备用钥匙秘密将车辆开走返还租赁公司,涉案车辆鉴定价值2.2万元。
控方主张:张某秘密取回第三人合法占有车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辩方主张:张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取回自有车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控方立足于刑法占有保护理论展开论证,提出车辆被质押后,龚某某形成合法占有。所有权人不能通过私力手段秘密侵夺他人合法占有,张某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辩方围绕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核心要件论述,张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取回车辆仅为收回自有财物,并无永久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属于权利人私力救济,不满足盗窃罪主观要件,应当避免刑事手段不当介入民事纠纷。
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充分展现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案件分析能力。
赛后,宋智勇对选手表现予以充分肯定,结合检察实务剖析案件争议焦点。他指出,办理所有权与占有权冲突类财产犯罪案件,必须准确区分所有权、占有权法律关系,严格把握“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标准,厘清私力救济与刑事犯罪界限,兼顾法理与情理,同时鼓励青年干警持续提升疑难案件研判、出庭说理能力。
以辩促学淬初心,以思笃行担使命。此次辩论赛精准聚焦财产犯罪实务痛点,在法理思辨中破除办案思维误区、明晰司法裁判尺度。下一步,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将持续用好“1V1”辩论赛练兵平台,引导青年干警深耕法理、精进业务,在以案释法、以智促行中锤炼过硬检察本领,以专业履职守护司法公正、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