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市院动态
南充市检察机关组织两级院干警开展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专题培训会
   作者: 2019-10-3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10月1日施行。为使全市两级检察干警进一步学懂弄清两部法律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10月23日,市院党组邀请省院政治部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王燕同志到院授课,专题讲授新实施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为全市检察干警更好地厘清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题讲座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敏主持,市院机关全体干警以及顺庆区院、高坪区院和嘉陵区院员额检察官现场听取了专题讲座。

王主任从全面依法治国、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权调整以及新时代检察官职责使命、任职条件、职业保障、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等方面对新修订的《人民检察组织法》《检察官法》进行了全面解读,结合中央、省委等对司法改革、检察职业保障等政策,为检察机关“四化”和“四铁”建设指明了具体方向,并要求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新的司法理念,努力提升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为深入领会讲座学习内容,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刚在培训会上提出要求:一要内心感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的大修大改,为检察机关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进行科学规划,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事业的高度认可,也深刻体现了对检察事业发展的关怀和支持,这就促使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二要内核差距。《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法》是我们检察人员的“宪法”,规定我们的权力和权利、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全面深入学习,要把“发条的字”与“内心的识”做一个“核校”,看看理解没有、执行没有、到位没有,对权力认识多,还是对责任认识多,对权利认识多,还是对义务认识多,要进行“差距式管理”,做到“削峰填谷”,补齐短板、补足差距,确保全面执行法律规定;三要内化于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规制对象就是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这两部法律作为我们的“内胆”,才能做到规范履职,审慎用权,确保法律监督有效度;才能做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确保法律监督有温度;才能做到讲政治、顾大局,确保法律监督有深度。

    参加培训的干警纷纷表示,市院组织的这次培训非常及时、非常有针对性,会后还要合理安排时间对两部法律进行深入学习,准确掌握其立法精神和具体条款内容,要按照省院和市院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从“犯罪追诉者”转变为“权利维护者”,不断拓展法律视野和思维,形成专业独到的法律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办: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 邮编:637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