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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刚利用远程视频指导顺庆区检察院涉疫刑事案件办理
   作者: 2020-02-18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身上所穿衣物、案发现场的痕迹等物证是否依法进行了提取和检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否查清?”“作案过程是否得到目击证人的印证?”
    2月15日上午,南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刚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听取了顺庆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案件进展情况,并对顺庆区检察院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进行了指导。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利平,第二检察部主任罗表章在市检察院参加会议,顺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晓荣,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敬及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相关案件承办人在本院参加会议。
    视频会议现场,龙敬副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对冯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办案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对顺庆区检察院办理黄某某妨害公务案等4起涉疫刑事案件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

    市检察院吴利平副检察长、罗表章主任分别对案件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周永刚检察长认真听取了顺庆区检察院的汇报后指出,当前,全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 顺庆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危害疫情防控的案件,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办案,确保了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齐头并进。

    周永刚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对涉疫情案件,要从依法维护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出发,认真审查,严把证据关,切实做到“快、准、精”,将案件办成铁案。
    何晓荣检察长表示,顺庆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市检察院领导相关指示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安机关完善相应证据,确保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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