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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检察:将司法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作者: 2020-05-1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法律监督实效,是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渠道,也是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要求。
  面对各类社会治理难题,南充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以法律监督实效促进司法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资源和效能。
 


    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定分止争防控社会治理风险
 

 

  “检察院吗?我是六合乡罗盘村的程某某,要反映村里评低保户情况。他们趁我不在家就不给我评……为啥不给我评……我要进城来闹……”这是此前村民程某某通过南充市营山县检察院在该村设置的“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便民终端向该院反映其诉求的录音。针对程某某的诉求,该院通过平台积极联系民政、乡政府和村干部对程某的疑问进行政策和法规在线解答,并提出由乡政府对其情况进行核实的建议。通过三次在线调处,程某不再为“没评上低保”而闹心。
  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烦忧,这样的例子在南充还有很多。近年来,南充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打造“枫桥经验”网络检察版,前置化处理群众揪心烦心操心事,有效防范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坚持植根基层、联动发力,依托扶贫网络工程、广电专线、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渠道建立网上接访平台、开发“掌上检察”APP,构建风险防控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同时,坚持源头监测、前端防控,在全市乡镇、村(社区)等安装网上服务大厅,建起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嫁接”的远程视频咨询终端“探头”,方便群众在家附近就能表达诉求、减少诉累,防止风险矛盾向上传导、向外溢出。
  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坚持一站式服务、多元化解,积极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协调建立矛盾纠纷多途径即时会诊机制,有效发挥“分流阀”的作用,把社情民意分流到相关部门,对信访、举报申诉等采取网上视频听证、视频协调会诊等方式及时处理。
  2019年来,“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远程化解矛盾纠纷近600次,提供社会综合治理意见和建议43份,让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面对面”接待来访率下降48%,实践成果《“智慧检务”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入选《201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主动担起宣传防疫政策和知识、接受群众对涉疫违法犯罪案件的举报、远程调解纠纷等职能职责,精准对接“不聚集、不出门”的群防群控政策。
 


    坚持“扫黑打伞同推进”
    强化监督净化社会治理生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充市检察机关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资源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李某经营的地下停车场因为涨价,租户不愿再租,把车停在了小区和街道的停车位。为了把租户逼回来,他就让我们用钉子、钥匙等硬东西去划租户的车子……”这是李某等20人“涉黑案”中一名被告人的一段供述。李某在西充县房产建筑、餐具配送、农机销售、民间放贷等行业领域浸淫近20年,多是靠暴力手段占市场、抢份额。在该案的办理中,侦查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普通刑事犯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落实“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的要求,审查认定为该案为“黑恶”犯罪,建议对该案提级侦办。在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积极开展“一案三查”,通过对李某10余项犯罪和20余项违法事实逐一梳理,发现“保护伞”线索17条,并移送监委立案调查。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充市检察机关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坚决做到“深挖根治”“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已批捕361人,起诉287人,追诉漏罪12起、漏犯24人,“查扣冻”涉案财物1.2亿余元,依法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间,该市检察机关运用远程提讯、视频取证、智慧庭审等方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到特殊时期扫黑除恶“不松懈、无延迟”,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除了办案,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南充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作为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作为清除城乡基层治理毒瘤的“外科手术”,积极参与城乡基层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齐某等15人“涉恶案”中,齐某作为某社区主任,纠集本社区多名闲散人员,对到该社区依法购买土地建房的“外来户”以“侵占本社区祖产”为名进行敲诈勒索。持续时间长达12年,前后敲诈勒索30余人,获得赃款近100万元。该案起诉后,检察机关向当地组织部门提出“对村、社区干部开展违法犯罪前科审查,净化基层组织生态”的检察建议,组织部门采纳建议后,清查出23名村、社区干部存在违法犯罪前科的情况,并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清退。
 


    坚持实质化平等保护民企 
    谦抑司法聚合社会治理因子

  
 

     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在司法办案中,南充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实质化平等保护民企,促其健康发展。
 “2019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南充市西充县检察院办理的凤凰燃气有限公司等8家民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案上榜。这起典型案例背后,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践行“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益实践。
  2018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凤凰燃气有限公司等8家向12万余户农村居民供应燃气的民营企业立案侦查,并对赵某某等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士对企业经营资质、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调查核实,认定涉案的8家企业中,除未取得西充县范围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外,均符合燃气经营标准,且燃气经营许可证均在审批中。为保障12万余户农村居民正常用气,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邀请工商联、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建议市管、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可行性整改验收方案,加快许可证审批办理。最终,各方的调处为企业解开了“紧箍咒”,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对部分涉案企业及负责人撤案,对其余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和负责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
  除了办好个案,为加强民营经济保护,南充市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并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发挥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聚合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期间,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南充市检察院制订了“13条”复工复产意见、建设了“检企服务”在线服务中心,把司法办案和法律政策供给作为服务实体经济最直接、最现实的手段。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到民企开展各类咨询服务1000余次,发现和建议企业整改风险漏洞60余个,对企业管理人员涉罪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4人,变更强制措施58人,依法提出减轻量刑建议46件。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67件,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亿余元。
 


    发挥职能“稳就业”
    良善履职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就业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和根基工程”。营造安居乐业的法治环境,既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体举措,又是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南充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稳就业”。
  坚持“宁失不经,不伤无辜”的审慎司法理念,在对某药业公司法人代表范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南充市检察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协助该公司与一外企签订金额为1.18亿元的中药材外贸合同,保住药材基地和生产线1500余人的饭碗;在办理一起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过程中,南充市检察机关对受蒙骗参与其中的张某等46名高中、大学毕业生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因“犯罪标签”给其再就业造成困境。
  树立“正义效率”意识,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帮助300余名农民工及时讨回550余万元血汗钱;建立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助力150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上岗就业。
  关爱留守儿童,以司法保护为切入点,构建留守儿童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在公益诉讼中,南充市检察机关防止“一刀切”处理企业污染问题,督促行政部门引导13家企业转型发展,确保100余名农民工持续就业。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不能及时就业的情况,围绕“六保”要求,南充市检察机关从脱贫攻坚、司法救助、困境儿童妇女帮扶上发力,引导务工人员就业200余人,发放救助金、慰问金6万余元,从司法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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