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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作者: 2024-03-0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21

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8155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0729件、民事检察案件768件、行政检察案件248件、公益诉讼案件541件、其他类检察案件58696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件案件被评为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30件案件被评为南充政法“五年百佳”案例。

一、始终强化思想引领,履行政治责任更坚定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理论武装,以“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精读细研、凝心聚魂。践行“四下基层”,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和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瓶颈的问题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发现问题16个,提出对策建议17条;两级院院领导到基层讲党课73次。认真检视自省,对“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摆出突出问题20个,均全面对标整改。

持续强化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30次。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市委交办的市域社会治理省级重点创新项目8和基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政治生态分析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政令畅通、风清气正。

深化党建业务互融。注重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在专案组设立党小组、临时党支部,优秀党员骨干领衔司法办案充分发挥党建对检察履职的政治引领,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调研组的高度肯定。注重党建理论研究,党建理论调研文章被人民日报、四川省委专刊等刊载,市检察院获评2023年南充市机关党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护航治南兴南更坚毅

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19”邪教案,捣毁“全能神川贵牧区”在南充境内纠集的三级决策层组织。助力平安南充建设,批捕各类犯罪1736人,起诉6303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32人,对南部县5·18当街伤人案营山县易某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以严正的司法办案回应群众关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张某等41人涉黑案、陈某某等25人涉黑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王某等33人涉黑案提起公诉,协同公安、法院“黑财”1.5亿余元。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川渝检察协作,联动打击从重庆、成都渗入南充的毒品犯罪,起诉黄赌毒犯罪960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和情节轻微犯罪等不起诉217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发布《南充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助力尊商、亲商、重商南充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起诉虚假广告、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3人。推动依法治税,对郭某某等14人成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7亿元案快捕快诉。保护创新驱动,向企业发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提示200余条,蓬安县院办理的案值1.5亿余元“家族式”侵犯知识产权案被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推动构“亲清”政商关系,依法起诉职务犯罪57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办案中发现并向监委移送行贿犯罪线索7条,依法2件通过围猎公职人员获取项目工程的行贿提出抗诉,均被改判加重刑罚。深入开展“问需问计进企业”“万人助万企”活动,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和关键技术人员不捕12人、不诉20办理涉企虚假诉讼11件,化解涉企纠纷48件,护航企业经营发展。

守护山青水秀的生态环境。落实“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美丽南充建设。依法从严追究杨某等11人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督促缴纳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50万元。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乱砍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3人,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放生1000“三有”动物被央视报道。积极推动“共护一江清水”行动,制定《关于加强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行动纲要》,加强同两级“河长办”联动,建立嘉陵江环保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同步推进机制,推动整治污染源122个、清理河面固体垃圾1000余吨、灭杀福寿螺、清除菟丝子等入侵生物8000余亩。积极参与跨区域“古蜀道”保护行动,留住古树名木承载的历史记忆,200余株300年以上树龄的古银杏、古柏等开展公益保护。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更坚实

护卫人民安居乐业。落实“四个最严”守好食品安全底线,起诉“地沟油”“假牛肉”“假烟酒”“假药品”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9人。努力让群众“居有屋”“居安宁”,法治化推动问题楼盘治理,查处借“保交楼”虚假诉讼11件,开展问题瓶装液化气、违规抽取城市地下水等专项监督,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载。坚决维护网络安靖,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侵犯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等涉网络犯罪1469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力协作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得到“两高一部”的充分肯定,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2023年度四川检察十大新闻”,办案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推广,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等13家国家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起诉盗耕牛、抢首饰、骗彩礼等侵财犯罪2030人,嘉陵区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为索债而盗窃骨灰案,被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以案普法”维护社会风尚,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优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刑事和解、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占76.2%统筹公正与效率,减轻当事人累。实质性化解政争议108件,仪陇县院对一起长达25年的征地补偿行政争议提出“最优解”方案,使当事人合理变更预期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持续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打造检察机关的“枫桥式工作法”,建设“和解五法”示范点,顺庆区院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行疑难案件分级包案处理,集中力量“治重化积”,2458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答复”。对282件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诉求强烈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嘉陵区院“嘉和”民事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全市“十大品牌调解室”。

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1成功检控某中学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推动建成全省首个涉罪未成年人集中关押场所,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推广;研发学校、宾馆、医院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系统,并在全市上线运行,已从该系统获取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线索11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件,该系统入选2023年度全国未检工作大事记;两级检察机关全面链接司法社工组织,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融合;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开展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专项监督;发出督促监护令42份,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4件。专项打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南部县院理的“福多多”集团涉老案,通过直播庭审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保护女性权益,提升维权意识,高坪区院办理的监督民政局撤销刘某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阆中市院检察官走进巾帼维权大讲堂宣讲法律知识,受众达2万余人,在线提供法律咨询近千条理支持农民工、老弱病残等起诉维权196件,追讨欠薪、追索抚养费等100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5.75元。营山县院历时三年帮助39名涉外务工农民工追讨欠薪465万元,“营民心”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办案团队。

四、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更坚韧

恪尽法定职责敢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高质效实施法律监督。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监督立案255、监督撤案239件,纠正漏捕漏诉523人,以证据不足不批捕396人、不起诉95人;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2件;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督促收监执行刑罚21人。西充县院探索开展刑事立案巡回检察被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力有效,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法院采纳监督意见44件;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执法部门对13家小药店、小作坊实施“小过重罚”的违法行为。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实现“从量到质”的提升,通过起诉解决公益问题81,顺庆区院办理的“盲道”变“忙道”监督案、仪陇县院办理的“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监督案被评为四川政法“五年百佳”优秀案例。检察侦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7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深化社会治理善监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6件,推动行业领域治理;推动市委市政府将检察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督促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向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违法检察意见73件。深化“府检协作”,与市场监管、国资委等行政部门分别建立协作机制17项,推动开展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管理专项清理,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国有资产741亿余元,追缴耕地占用税8000余万元。跟踪落实最高检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持续监督整治不达标路灯、寄递违禁品、不规范使用燃气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借力智慧检察监督。大力推行数字检察,通过自主研发的“虚假诉讼及职务犯罪监督模型”发现虚假诉讼线索31条,移送犯罪线索6件。运用“民间借贷个人所得税务征缴”平台,督促税务部门对一通过借贷获利的出借人征缴个人所得税243万元。采用无人机提升取证能力,高坪区院在全省首次使用无人机调查核实民事案件证据,建议法院对一诉讼标的物价值达6000余万元的民事案件启动再审获得采纳。注重借助“外脑”,从环境资源、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领域选聘“三员一助理”404,形成辅助检察工作的人才矩阵。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检察队伍更坚

素能培训上强能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员额院领导和高级检察官办案负向清单,杜绝办简单案、凑数案、挂名案,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注重培育业务专家,组织400余人次参加业务轮训、专项集训等,选拔干警参加各类技能练兵、比武竞赛10余次,1名干警在全省公诉人大赛中勇夺第一,10名干警获评省级业务能手和标兵,19人次在全国、全省业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大力弘扬“求极致、敢为先”南检精神,54个集体、43名个人荣获国、省、市表彰表扬,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省记一等功公务员”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从科学管理上增效力。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坚持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导向,每季度开展业务运行态势分析,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4件瑕疵案件启动追责问责。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4名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人员追究责任。为担当者担当,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及时为2名干警正名,涵养清风正气,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健全和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营造人心思上、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敬业氛围。优化检务保障,做好基层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的“后半篇文章”,完善内部控制,全覆盖开展内部审计并对发现问题全部对账销号。

从基层建设上挖潜力。持续开展“五强”基层院建设,高质量推进强基工程。建立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机制,分层分类指导和对口帮扶。引导各基层院结合自身实际,组建“梧桐树”“阆淘淘”“竹韵”“充锋”“相如利剑”等13个办案团队,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攻坚力量,8个办案团队被省、市评为优秀办案组织。坚持特色品牌引领,仪陇县院“赤承德乡”等3个特色工作品牌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可复制、可推广品牌”。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向市政协主席会议通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情况,认真接受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出台《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办法》,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转交案事件20件,满意率100%。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群众等13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集中采访等检察活动。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南充现代化建设的办法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增添和拓展。二是对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法律监督的刚性和质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素能,尤其是检察官的业务能力需大力提升;干警中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从严管党治检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部署,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锚定“全国有名、西部一流、四川领先”的工作目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南充建设。

是主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精准服务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临江新区法务区建设,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推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跨区划跨部门协作,持续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

是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护航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暴力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检察办案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树立实质性化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常态化治理,大力推行公开听证,着力降低信访量和重复信访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是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水平。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刑事检察方面,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在民事检察方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推进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持续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行政检察方面,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好做实行刑衔接逆向移送工作。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以专门立法为契机,深化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在检察侦查方面,一体推进直接侦查、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推进检察机关侦查机构设。狠抓“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是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对干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五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基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和智慧!

附件1

名词解释

1.“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检察工作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必须秉持的重要理念之一,亦是对司法活动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

2.“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3.“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

4.“和解五法”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的一个创新性探索成果,即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通过灵活运用“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高质效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背靠背”法指对于涉案双方矛盾较深、积怨较重的案件,可以分别与当事人沟通,让对立情绪冷却下来,避免相互受到对方言语刺激,引发矛盾激化升级。“并案化解”法指对有利益牵连的关联案件,可以一并研判和处理,抓住矛盾症结开展和解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利益平衡”法指在当事人磋商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消除或者降低当事人过高的心理预期。“情义融化”法指对当事人之间有特殊情义关系的案件,通过唤起固有的感情,同时辅助释法说理,缓解对立情绪,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借力化解”法指在讲清事实真相、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社区工作人员、同事以及人民调解员等相关人员协同参与矛盾化解,提高和解质效。

5.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检近年来针对窨井盖安全问题、寄递安全监管问题、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分别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6.“三员一助理”:即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

7.“五强”基层院建设: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以推进基层院建设提档转型升级为目的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是:开展政治引领强、司法办案强、服务大局强、班子队伍强、检务保障强建设。

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三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主办: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 邮编:6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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