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8日
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紧扣市委“1558”工作思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4635件,办案数量位居全省第四。
一、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以法治力量助推现代化建设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系统观念,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现代化南充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致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当好党的“刀把子”,在后疫情时代、中美博弈和经济下行、社会矛盾交织背景下,依法严惩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捕2508人、起诉6087人,批捕率、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9.8%、6.32%。坚守政治政权和意识形态安全底线,起诉涉政涉邪犯罪4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74人,追缴“黑财”1亿余元。重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317人。对患有精神疾病的雍某某当街砍死1人、砍伤7人案提前介入,建议侦查机关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认定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陈年旧案”攻坚,成功追诉张某某杀害2人潜逃28年等积案,工作成效被最高检肯定。
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413 人,重点打击涉企非吸骗贷、金融诈骗、洗钱等犯罪,保障企业经营资金的“源头活水”;突出预防和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严厉惩治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盗窃等犯罪,帮助涉案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积极办理涉企债权代位权、超范围财产保全等监督案件,帮助实现债权产权2000余万元。开展“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涉企财产、拒不执行涉企生效裁判”专项监督和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发现监督线索44条,办理监督案件27件;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护企助企,与市监局组织本地知名企业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开放日活动,通过“一堂庭审观摩、一堂法治讲座、一堂集体座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检察+工商联”双蓝护企机制入选《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
助力擦亮生态宜居名片。同频实施“绿色优市”战略,携手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西部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起诉违规处置医废、危废、固废等污染环境犯罪 14 件,开展生活污水直排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督促当事人实施生态修复、缴纳生态赔偿金 1360 万余元。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增殖放流珍稀鱼种 180 万尾,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助力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建设,开展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尘噪污染整治以及共享单车投放等专项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助力“天府粮仓”丘区样板建设,起诉危害粮食安全相关犯罪 170 人,办理涉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农产品监管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45 件。西充县院成功办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督促收缴伪劣大豆种子 35 吨。
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坚持“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4件,助力疏通案件反射出的社会堵点、痛点。对轻罪案件实行“一站式”办理,降低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轻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8%。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844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32 件,依法对不起诉的 457 人移送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督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联合医保、人社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规违法专项整治。高坪区院对某民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全面引导侦查,将涉案金额由初查时的 5 万元追查至3000 余万元。
二、不忘初心为民司法,寓法于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共情,以“办案就是办人生”的谨慎,把法律条文和朴素正义观有机结合,激发人们对法治的信任和尊崇。
前置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攻坚行动,加强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升级“掌上检察院”APP,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申诉渠道,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来信来访 1470 件。压实信访首办责任,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机制,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25 件。防止“小事故”酿成“大祸害”,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 27 件刑事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先行化解矛盾,促成和解。针对信访群众要的不是“规定”而是“公道”的心理需求,以最大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嘉陵区院办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运用五员调解工作机制,走访调解 20 余次,成功化解双方 20 余年积怨,入选全省基层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以法之名照护弱小,促人生平等,建人间正道。关爱“半边天”,起诉侵害妇女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犯罪 320 人。对被害妇女达 1000 余人的刘某某等人违规倒卖、运输、接种九价疫苗案提起公诉,办案成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守护“夕阳红”,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老犯罪 5 人,追回养老金 120 余万元;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捍卫“国防绿”,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涉军诈骗犯罪 5 人,帮助退役军人追回借款、工资等 100 余万元。观护“梅花绿”,聚焦残疾人“出行难”,督促整治盲道被占用、无障碍通道不健全、红绿灯设置不合理问题。保住“血汗钱”,通过支持起诉、督促执行、监督立案等,帮助 170 名农民工讨薪 1200 余万元。精准实施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致残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18 万元。
当好未成年人卫士。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嘉陵区之江小学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努力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从严惩治性侵、拐卖、组织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 288 人、起诉率 92.01 %,高出普通犯罪 18 个百分点,其中判处死刑 4 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高发态势,推动市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将家庭监护责任纳入基层治理立法的建议得到采纳,被列为 2025 年立法调研项目;研发并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覆盖796 所学校、1824 所宾馆、95 所医院,发现性侵线索 49 条,监督刑事立案 29 件,做法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蓬安县院监督侦查机关从“一人一罪”强制猥亵案中挖掘出跨区域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介绍卖淫、强奸等系列案,被省委政法委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大的涉罪未成年人 239 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轻微涉罪的“问题少年”附条件不起诉 65 人;持续跟进“六大请示”落地落实,推动全市首所专门学校建成投运;加强综合履职,帮助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 85 万元,发出督促监护令 28 份,督促涉未单位入职查询 5391 人次;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监、教体部门整治中小学周边“租手机”“代练号”问题,让孩子心无旁骛成长。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犯罪,起诉“毒狗肉”“假羊奶”“假藏药”“假苗药”等犯罪 28 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0 件,诉请法院判令赔偿金 300 余万元。守护“指尖上的安全”,起诉利用推广“反诈”APP、激活电子医保卡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83 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36 件,追缴违法所得 200 余万元。守护“钱袋子的安全”,起诉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 883 人,追赃挽损 2000 余万元。办理的“2·23”电信诈骗案,对一审判决认定赃款错误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追缴赃款 420 万余元,全额返还受害人。守护“生产线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提前介入调查“亡人事故”26 件,对相关人员依法追责。
三、精准实施法律监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精准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和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以“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43 件、撤案 157 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485 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8件次、审判活动违法 17 件次,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 35 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 19 件。南部县院在审查“程某强奸杀人案”中,发现在案证据不能锁定其作案,督促侦查机关依法释放并跟进监督,缉拿潜逃二十年的真凶李某,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609 件,持续抓好“判实刑未执行”“应收监未收监”“财产性判项未执行”专项清理,督促依法收监 16 人、监督执行到位 757 万元。组织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或认为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案件 314 件,对审查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服判 251 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监督。坚持“小案件是群众的大心事”理念,促成当事人民事和解 84 件。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健全虚假诉讼联动惩治机制,监督虚假诉讼 42 件。历时 4 年办理的全国企业 500 强、某建工集团陷入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纠正错误判决 9 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 12 条,多人被追究法纪责任,被最高检列为“依法规范行使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做强行政检察监督。把准“一手托两家”定位,既维护政府公信又维护司法公正。办理行政行为及结果监督案件 208 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纠正 128 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86 件。开展行政处罚中加处罚款不规范等专项监督,督促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 9 件。深化“府检联动”,阆中市院在办理涉房地产领域系列虚假诉讼案中,发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和银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实现“保交楼”目标提供司法助力,被评为“2024 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404 件,对 6 家落实审前检察建议不到位的单位提起诉讼。深耕“四大传统领域”,办理国土国财保护案件 23 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耕地占用税 1400 万元。稳步推进对“十一个新领域”的监督履职,针对充电桩管理缺位、消防灭火器材不达标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 20 余万具不合格灭火器进行替换;加强红色文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向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审前检察建议 12 份。仪陇县院参与“三省十院”红色文物保护联盟,推动 28 处红色文物纳入保护。探索执法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强大合力,顺庆区院与区政协成立“同心监督工作室”,协同办理公益保护案件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经验。
做准职务犯罪监督。积极融入反腐败大局,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雷某某等 48 名受贿、行贿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成立专司检察侦查部门。聚焦“醉驾”犯罪、涉黄涉毒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案件,严格审查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证据,发现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线索 17 条,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犯罪 6 人。营山县院就办案发现的辅警为犯罪嫌疑人出具虚假立功材料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县公安局对全县辅警开展适格审查。
四、努力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培优建强行动”,着力基层基础建设,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
坚持政治建检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和工作 25 件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以“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路径,3 起党建事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接受同级党委联动巡察和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对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逐一整改。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对基层院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
坚持强基固本蓄动能。持续开展“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建设,建立市院领导、内设部门对口联系基层院制度,1 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首批“五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以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重塑考评体系,取消多项考核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联合培育创新和亮点工作,4 项创新工作被省检察院列为试点工作。构建市院主导、基层主建的数字检察工作格局,2 项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金点子”创意竞赛中分获一、二等奖。
坚持补缺培优提素能。组织实战实训、跨部门同堂培训 78 期。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办文办会实战演练,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加强“检校共建”,邀请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法学专家参与案件研讨、课题培育、理论调研,13 篇业务论文被核心期刊刊发。加强与重庆、陕西、云南、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交流互鉴,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互派交流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各项业务竞赛,14 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17 人新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
坚持内外监督增质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专题辅导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务实推动“以案促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部控制、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 13 项。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四方协作”监督执纪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法纪要求,对 9 名违规违纪干警追责问责。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群众等 759 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大力推动阳光检察。主动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打击网络电信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28 件,满意率 100 %。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关于“产业发展过程中拖欠农民地租”的议案,帮助 324 户村民追索土地流转金 56 万余元。代表四川检察机关接受全国(省)代表委员视察获好评,被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一年来,我们时刻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奋发图强、勇毅前行,全市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12 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20 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和优秀案例,103 名个人、62 个集体获得“全国‘八五’普法优秀个人”“全省记一等功公务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南充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举措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虽已形成,但监督不够全面、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三是检察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仍较突出,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务实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1558”工作思路,大力弘扬“求极致、敢为先”的南检精神,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胸怀大局勇担当,助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紧扣市委“产业为本、工业当家”战略,切实做到支柱产业到哪里、重点项目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升级检企服务,建立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主动为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难题,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从严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对成长性较好企业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适度容错。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推动建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决让守法诚信者获利、让违法失信者买单。秉持“民生稳则经济兴”理念,聚焦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切,强化法治保障;守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撑起权益保护伞,推动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互融互促。
二、“两个回归”精管理,致力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认真落实最高检“检察履职要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工作要求,将“三个善于”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把主要精力放到办案主责主业上。统筹业务管理,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和办案突出问题,科学谋划检察业务工作方向和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精细案件管理,加速构建智能化案件流程监控体系,落地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从制度上防范案件办理廉政风险和久拖不决。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作用,加大市院对基层院类案指导力度,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坚守职责强监督,积极回应公平正义期盼。着眼数字赋能检察监督,广泛拓宽线索来源。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纠错度。保持严厉打击整治虚假诉讼高压态势,积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协同机制,统筹推进行刑衔接、行政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重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社会和谐稳定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关键效能,注重解决覆盖面广、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系统性公益损害难题。积极融入正风反腐一体化大局,深化监检衔接机制,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加大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四、凝心铸魂增本领,建设更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巡回宣讲、“我为检察添荣耀”主题演讲、“好检属”评比等活动,用身边榜样凝聚奋进力量,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优化两级院领导班子结构,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使用,营造更好拴心留人环境。全面完成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与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奋力,风疾潮涌正扬帆。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锚定目标、踔厉奋发,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附件1
名词解释
1.“一院一品”:指基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与地域特色,每年孵化、选树1至2项高质量检察品牌,以品牌创建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2.“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梅花绿”: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外形是梅花图案,底色为翠绿色。
4.“六大保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具体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5.“六大请示”:为增强全市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市检察院以建立司法专门机构、专门学校、涉罪未成年人集中关押场所、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实践基地、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网络系统等六大事项为内容,向市委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的请示》并被市委全部采纳。
6.“侦协办”: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为了加强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和协作配合而设立的机构。
7.“四大传统领域”: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立的四大法定领域。
8.“十一个新领域”:为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四大传统领域”基础上,逐步扩展到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1个新领域。
9.“三省十院”红色文物保护联盟: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对红色文物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和弘扬,提升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影响力,仪陇县检察院协同四川省营山县、旺苍县、通江县、万源市、宣汉县、解放军成都军事检察院、重庆市城口县、陕西省镇巴县、南郑区等 10 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旨在通过线索交互、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协同办案等方式实现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优势互补、联防共治。
10.“四强党支部”:指“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党支部。
11.“四好党员”:指“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责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的党员。
12.“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市检察院党组确定2024年工作主题为“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通过加强业务建设、深化品牌培育引领和“一院一品”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基层检察院共同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13.“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14.“四方协作”:指市检察院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的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共用互助、与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共办、与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业务共促的“四方协作”机制。
15.“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对监督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