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0日
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叶 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紧扣市委“1558”工作思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0369件,办案数量居全省第四位,22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优秀)案例。
一、紧扣中心大局,以忠诚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始终坚定正确方向,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学习情况纳入政治督察,35篇理论调研成果被省级以上期刊采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46件次。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竹韵检化”“五微五力”2个事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优秀)事例,“青充育才”“赤承·德乡”“嘉·和”3个品牌被评为四川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持续助力平安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52人,提起公诉5119人,同比下降25.4%、14.6%,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守护国家安全屏障,起诉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组织等犯罪33人,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宁。阆中市院妥善办理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涉政案,办案经验在全省政法系统研讨班作交流。常态开展扫黑除恶,起诉黑恶犯罪25人,持续推进打财断血、行业清源。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凡命案必提前介入,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174人,保持对恶性犯罪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101人,办理胡某某等三人制造毒品案,追缴冰毒119千克,彰显禁毒坚定立场。从严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929人。西充县院坚持办案与追赃并举,成功办理包某某等63人跨境开设网络赌场案,追缴违法所得1.76亿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市域发展。积极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3人,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织密反洗钱监督网,压实“一案双查”机制,在办理贩卖毒品、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时同步审查洗钱线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骗取网购运费险后洗钱犯罪案件,有力保护金融机构、电商及平台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监督行动”,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办理监督线索及案件40件,推动应处置涉案财物处置率达100%。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2人,仪陇县院办理的“成都某光电照明公司、何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充分凝聚护企合力,联合国资委、工商联开展“法治娘家”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被列入市委2025年突破性改革事项,经验入选全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良法善治。用好检察建议抓手,针对娱乐场所有偿陪侍、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2件,回复整改率100%,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86.2%,量刑建议采纳率95.7%,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立。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425人;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起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犯罪657人,彰显刑罚惩罚和预防功能。
二、守护民生福祉,以检察担当回应群众期盼
始终饱含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办好为民实事,让检察服务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保障民生安全,用心守护群众安康。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犯罪27人,监督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25人。嘉陵区院办理生猪屠宰企业公益诉讼案,督促7家涉案企业投入3300万元完成升级改造,助力群众“菜篮子”更加卫生健康。聚焦医疗卫生安全,强化“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挖食药安全领域线索,立案68件,监督清理执业药师违规挂证105人,3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聚焦公民隐私安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6人,公民信息安全防线更牢更实。
保护特定群体,用情传递司法温度。守护夕阳红,着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起诉养老诈骗等涉老犯罪162人,帮助追回养老金、薪资231.4万元。高坪区院办理两家民营医院篡改2421户高龄五保户、低保户病历资料骗取医保资金案,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医保基金审核监管,倾力保障“看病钱、救命钱”安全。守护国防绿,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军民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行动,起诉诈骗退役军人安置费等犯罪4人,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守护追光者,起诉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10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做法被全国人大代表点赞。守护奋斗者,关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督促落实最低工资、工伤保险、高温补贴,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采访活动专题报道。
关爱未成年人,用爱护航健康成长。加强融合履职,向市委报送《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分析报告》,会同妇联、共青团、民政、教体等部门常态开展救助关爱活动。推动全民护未,优化升级“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在全市3008所学校、宾馆、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并嵌入全省卫生院诊疗平台投用,上线以来发现线索并刑事立案41人,提起公诉24人,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无处遁形。贯彻综合保护,协力公安、法院、卫健等部门,全域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办案、救助、疏导无缝衔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84人,对98名被不起诉人、6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同步跟进精准帮教、考察考核,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在市委领导下,以检察履职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助力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下降23.5%、23.7%,近5年来首次呈现“双下降”。
办好为民实事,用力纾解急难愁盼。积极推动信访法治化,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线上+线下”双线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全面入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就地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77件。推动群众诉求有回应,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落实首次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全年办理案件101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提升司法救助精准性,全面落实“应救助尽救助”理念,办理救助案件17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5.5万元。营山县院联合贵州省凤冈县相关部门跨省开展司法救助,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公益性岗位,帮助被害人子女纾困解忧,持续传递司法温情。
三、聚焦监督主业,以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严格公正司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
突出职能定位,做优刑事检察。优化侦监协作机制,做优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196件,纠正漏捕、漏诉171人,实现530件刑事“挂案”六个月内清零。蓬安县院积极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依法纠正一起25年前教唆他人“自首顶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共同维护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优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4件,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决定再审20件,向某某合同诈骗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聚焦刑罚执行质效,做优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违法案件228件,移送职务犯罪和违纪违法线索22条,实质审查后提出“减假暂”案件不同意见370件,一体开展巡回检察监督,有力维护刑罚执行公正。
拓展多元路径,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穿透式监督,重点审查隐藏法律关系与实质争议,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32件,提出监督意见219件、支持起诉意见97件,采纳率98.1%,10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化“和解五法”运用,促进和解70件,“竹韵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民事和解工作室。强化终本执行监督,研发“限高消费被执行人新购置车辆”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40件,协同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吴某某与韩某某等劳务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优秀案例。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案件27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交流,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注重实质化解,做实行政检察。聚焦强化有效监督,深化行政生效裁判、审判违法及执行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监督类案件117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采纳率100%,监督质效稳步提升。畅通两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移送和结果反馈渠道,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41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404件,采纳率94.3%,有效防止以罚代刑、不刑不罚。力促争议实质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积极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0件,针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行为,通过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助力依法行政更加坚实。
强化系统治理,做好公益诉讼。持续关注公益损害,聚焦法定领域、依法稳妥拓展新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7件,发出审前检察建议168件,整改率98.8%,提起起诉41件,推动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积极助力文旅发展,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纳入重点范畴,会同自然规划、法院等部门设立“古城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督促对古蜀道米仓段等9处文物进行修缮,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嘉陵江环保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同步推进”机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1人,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154.1万元,推动清理水域26.2万平方米、固体废物1.25万吨。主动回应民生热点,从个案办理延伸至类案治理,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全”“建筑及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染”等民生问题,立案56件,以“小切口”助力城市治理“大提升”。
扛牢反腐败责任,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59人,高质效办理甘孜州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雷某某受贿等大要案件。深化监检衔接,对36件监察机关移送的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在协同协作中实现“精准补位”。稳慎开展检察侦查,紧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建立一体化侦查中心,制定《南充市检察机关检察初查和立案审查工作指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行贿案件5件,提高打击行贿犯罪精准性、有效性,协作促进反腐败一体化治理。
四、夯实自身建设,以严实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聚焦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坚持固本培优、守正创新,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抓实“三个管理”,着力巩固工作根基。抓牢业务管理,两级院召开业务质效分析会37次,密切关注危险驾驶、网络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等常见多发犯罪数据变化,推动检察工作从“办好个案”向“服务全局”延伸;创新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9个,发现线索并立案32件,实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监督转变。抓细案件管理,入额院领导带头攻坚克难,办理各类案件1396件,释放“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效应;强化案件全流程管控,开展督查通报24次,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有机统一。抓好质量管理,发挥检察委员会决策和指导作用,两级检察委员会审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1件,对980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顺庆区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最高检高质效办案现场培训会上作交流。
强化人才支撑,全面锤炼专业素能。持续巩固基层基础,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建立“市检察院内设部门对口联系基层院薄弱部门”机制,优化案件办理、队伍管理、理论调研等多点定向指导,南部县院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五强”建设优秀院。持续建强人才梯队,两级院一体培育、锻炼使用干部23人,常态化组织四大检察、综合业务等岗位练兵、实战实训,5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行政检察等业务竞赛标兵,18人新遴选入额成为员额检察官,20人新入选省级业务人才库。持续培育先锋模范,一名干警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五名代表之一,在国务院新闻办中外媒体见面会分享办案经验;承办全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宣讲会(检察系统),600名政法干警现场感悟榜样力量,队伍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
自觉接受监督,更加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25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1件,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市检察院《关于对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中获全票通过;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工作做法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作交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监督检察办案1252人次,对重大疑难复杂或重大争议案件组织开展听证会387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支持派驻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检察委员会,畅通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合督察渠道。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结合市委联动巡察反馈问题,出台整改举措33条,查处违纪干警2人;扎实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全市检察人员记录填报343件次,有问必录逐渐成为行动自觉。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3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交流,151名个人、92个集体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检察信息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五强’建设优秀院”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南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检察办案质效还有差距,聚焦“两个回归”、抓实“三个管理”还需加强。三是领军型人才比较匮乏,检察队伍建设尚需强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谋划,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558”工作思路,建设一流检察队伍,干出一流检察业绩,争创一流检察机关,助推南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领航定向,推动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设专题政治轮训班,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重要部署、重大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深入谋划服务南充“十五五”规划检察方案,围绕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全市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二、砥砺担当作为,推动服务大局展现新成效。更加有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科技创新等犯罪,助力开展“营商环境优化争先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世界古城、红色南充、中国绸都等核心品牌司法保护,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更加主动助力平安南充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护航数字经济和低空经济发展,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攻坚行动。更加巩固深化“检护民生”行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坚决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药品安全等犯罪,持续强化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让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可感可触。
三、恪守监督职责,推动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推动刑事检察更加优质高效,聚焦逮捕起诉质量、刑事诉讼监督、公诉办案效率“三个重点”,做实审查能力、出庭能力“两个提升”;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协同整治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等问题;扛牢反腐败检察职责,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维护司法权威公正。推动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深入,持续推进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惩治,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的有效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检察更加务实有效,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助力法治南充建设。推动公益诉讼更加依法规范,持续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等监督活动,助力嘉陵江生态环境、文物文化遗产等公益保护。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培育更多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四、锤炼过硬队伍,推动素能提升迈上新台阶。深化“五强”基层院建设,持续巩固“工作质效提升年”行动,完善对基层院常态业务指导与对口支援机制,推动资源优势下沉;构建“大管理”格局,进一步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健全一体化分类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机制,提升整体办案能力。持续培树专业化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完善“传帮带”机制与青年干警导师制,统筹抓实优秀人才“上挂下派”制度,培养更多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和标兵能手;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检察英模精神,积极选树身边典型,深入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自身反腐败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充分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整体活力。
各位代表,时代考卷常出常新,检察重任惟勤惟实。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奋发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附件
名词解释
1.“两个专项监督行动”:最高检在《2024-2025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出,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开展专项监督,前者重点监督违反管辖规定、利益驱动跨区域办案等问题,后者着重纠正以罚代刑、以钱代刑等经济利益驱动的执法司法行为。
2.“从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3.“食药安全益路行”:四川检察机关聚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违法犯罪及公益损害问题开展的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协同发力,深化行刑衔接,推动源头治理,旨在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司法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民事终本执行”:法院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当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时,依法暂时终结程序的一种法定结案方式。其核心是程序性中止而非实体终结,后续发现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
5.“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由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实施,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其核心内容包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立案监督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追责。
6.“三个管理”:最高检为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在2023年提出要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而推行的系统性管理机制,具体包括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
7.“检护民生”:最高检于2024年初部署、持续深化的全国性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环保等民生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8.“查扣冻”: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涉案财物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简称,具体指查封、扣押、冻结。严格规范“查扣冻”程序,旨在强化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