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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钱袋子 认罪认罚实现多方共赢 西充县院召开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编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守护群众钱袋子 认罪认罚实现多方共赢

西充县院召开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实现以监督促公正,以听证释纷争。近日,西充县检察院召开刑事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一起非法集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西充县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该案承办检察官张小芳主持。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受邀出席。南充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义全程指导。

冯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置业公司,是当地一家大型房产地企业。2013年至2014年,公司在贵州投资开发一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短缺通过西充县某理财公司(另案处理)向群众高息借款3300万元。公司前期经营状况良好,按时归还了部分本息。2017年起,因房产销售不景气,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集资人的余款3000万元本金及利息。2017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对冯某某及该置业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2018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西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群众的钱怎么办?企业的项目怎么办?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面临两大难题。本案受理时涉案项目工地已停工多年,早已成烂尾楼。参与集资人数众多,损失巨大。被害人情绪激动,络绎不绝地到检察机关要求严惩。被害人中部分属低收入群体困难家庭,此事引起多名人大代表关注,多次到检察机关调研案件办理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发挥职能,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冯某及其置业公司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合法经营活动,案发后已退清全部所吸收资金,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鉴于冯某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检察机关决定适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大家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办案人员全面介绍了本案的基本事实、证据、冯某某的认罪认罚表现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冯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多名人大代表在内的听证员及公安机关承办人、集资参与人代表在听取相关情况后一致认为,冯某某虽涉案金额大,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挽回群众损失,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规定。对冯某某及其置业公司从宽处罚,有利于鼓励类似案件当事人积极退赔群众损失,有利于企业发展,一致同意对其作不起诉决定。 

参加听证会的四川省西充县人大代表西碾乡人大主席马静会后表示: “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破解了办案难题,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这样的结果大家都很满意。

听证会结束后,唐恒博检察长在总结此次听证会时表示:本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群众利益最大保护、企业经营最优发展、当事人最轻处理、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多方共赢。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案件顺利处理创造了积极条件,今后我们要继续用足用好这一制度,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办公室供稿)

 

 

 

 

 

 

 

 

 

 

 

 

 

 

 

 

 

 

 

 

 

 

 

 

 

                                                        

抄送市院办公室,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法联工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本院领导,各内设机构。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08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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