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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西充县水务局关于印发《联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各内设部门:

《联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西充县水务局

                              2018326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西充县水务局

联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水务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形成我县水环境保护的强大工作合力。经前期充分调研,真正实现立足职能、综合施策,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创新发展、务求实效,增强水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就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将河湖库生态保护融入到检察公益诉讼体系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县,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保护,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强化执法监管,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三、工作目标 

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联合协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西充县人民检察院、西充县水务局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制定落实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设立联合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担联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督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监督办法,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水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河道巡查机制,加强水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联合开展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非法捕鱼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及时发现水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制止和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未积极主动协调河湖库问题整改,经上级督办、通报仍无实质性进展的;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水环境保护问题处置失当的;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制定或采取与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相违背的措施的;违规审批、验收项目的;不按西委发〔201713号文件履行相关职责的;其他不履行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等,符合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处理。

六、工作措施

(一)联合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面梳理分析我县河、湖、库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按照水环境治理保护的思路,建立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监察台账。

(二)针对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重点督查

对落实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发出要整改通知书仍不积极履行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承诺。

(三)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对水环境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或责令公开承诺后仍然不履行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拒绝改正错误,干扰、阻碍问责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事实真相的,符合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依法对其责任单位或个人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加大水环境污染方面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结合办案以案说法,以案说理,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履职意识,切实增加人民群众敬畏生态意识。

(四)建立信息共享等联席会议制度

在联合巡查工作中,两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开展水环境共同保护工作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决议后向外公布。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把河长制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河长制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督促、协调河长制工作落实和饮用水水源治理保护,统筹做好水体巡查、重点整治、案件移送、经验总结等各项作。

(二)密切协同配合。要加强两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在河长制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治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引导公众参与。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爱水护水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主抓典型案例进行教育活动,普及公众法律意识、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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