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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帮教
时间:2021-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胥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帮教工作。



胥某某系西充县人,与其家人长期生活在眉山。2020年,年仅16岁的胥某某在西充县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胥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系在校学生,具有自首、赔偿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如何对远在300公里外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成了摆在西充县人民检察院面前最大的难题。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结合胥某某认罪态度及在校表现,经过多次联系沟通,最终达成帮教共识,确立了帮教方案。202179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眉山市天府新区,与仁寿县人民检察院、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锦江派出所、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四方帮教协议。在接下来的6个月考察期内,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仁寿县人民检察院、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锦江派出所,定期对胥某某进行监督考察。

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次异地协作是西充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异地帮教活动,为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工作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机制,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更好的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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