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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假日期间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转市院通知:按省院、市委紧急通知要求,国庆中秋假日期间凡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涉疫、涉高校、涉稳、涉安全生产的重要动向和情况,尤其是在10月1日当天,一旦发生重大敏感事件,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市院当日值班员,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市院当日值班员,由市院转报省院。如果出现瞒报、迟报、漏报情况,将严格对个人和单位严肃追责。

  

  

  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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