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能:为司法行政部门,行使办公室工作(含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职能。
负责机关电文、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技术、信息化、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案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主 任:李海南
副主任:任春松、喻一珉
座 机:42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