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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落实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时间:2020-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什么?”

  “大爷,您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

  69日上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在马鞍镇举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活动现场,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燕耐心倾听诉求,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检察官们向现场群众发放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单,向基层群众耐心讲解检察职能以及信访件进入检察院后到了哪里、哪个部门在办、进展和结果情况如何处理等。当天,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接访群众40余名,法律咨询21件,接受意见建议10条,处理群众诉求6件。

  为让群众体验到“检察温度”和“检察速度”,进一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下一步,该院还将持续开展已办结信访案件回访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