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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红色记忆】 四川仪陇:9份检察建议让12处红色文物重现光辉
时间:2020-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福镇童家庙7座红军石刻周边杂草已清除,受损墙体和垮塌房顶已修缮完毕;复兴镇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周边广告涂鸦已清除;思德乡张思德故居周边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金城镇朱德铜像纪念园周边已不见流动摊点和违规黑车身影……红色文物焕发昔日的光辉,周边环境庄严、肃穆、清幽。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该县7个乡镇的12处红色文物,了解到检察建议所针对的问题已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仪陇县位于四川东北部大巴山麓,不仅是朱德元帅的故乡,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典范张思德的故乡。仪陇县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阵地,拥有光辉的革命历史,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2019年3月,仪陇县检察院深入全县20余个乡镇,对38处革命文物展开全覆盖调查。调查发现,多数红色文物散布于农村偏远地区,属非旅游景区,保护力量十分薄弱。部分红色文物因长期疏于管理、年久失修而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其中,童家庙红军石刻等12处红色文物问题尤为突出。
  针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职不到位导致红色文物受到损害的情形,仪陇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县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7个乡镇送达了9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修复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县文旅局建立了文物保护问题台账,派出文物文博专业人员,奔赴相关乡镇,督促开展管理保护整改工作,对已发现受损的文物进行修缮。
  今年6月,随着五福镇童家庙红军石刻的修缮完工,摸排出的12处受损红色文物已全部整改完毕。特别是马鞍镇镇政府拟对马鞍老街“红军街”石刻标语群和辖区内另外两处红色文物一并修缮保护,特向省文物局申请国家级维护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其中先期资金110万元已到位。
  南充市人大代表、仪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在实地查看了马鞍镇红军街、张思德故居等6处红色文物保护整改情况后,对检察机关保护红色文物公益诉讼工作非常支持。他同时提出,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使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权责明晰、有章可循。
  “红色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务必争取多方支持,长期发力。”四川省人大代表、仪陇县丁字桥镇副镇长周菊谈到红色文物保护工作时说。
  为长远有效保护红色文物,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管理缺位和资金缺口等问题,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文旅局、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磋商,由县文旅局牵头草拟了《仪陇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从强化政府责任,扩大社会参与,拓展活化利用,加大执法督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四个方面细化措施,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晰。据了解,目前仪陇县还专门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制度,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红色文物是具有历史教育意义的文化载体,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对现在的年轻人能够起到积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同时,这些伫立在乡野田间的历史遗迹对许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种乡愁的寄托,老百姓看到重展新颜的老三篇石刻,都感到既亲切又敬重。”四川省人大代表、仪陇县三河镇瓦店子村党支部书记肖强在视察河西街老桥头的红色文物老三篇石刻时,饱含深情地说。
  近日,仪陇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通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机修班班长李树林,汇报近期检察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红色文物保护取得的可喜变化。李树林代表非常关切。他说,以南充为代表的川东北地区曾经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红色资源,保护红色文物就是对文化的传承、对历史的铭记。“有保护才有发展,检察机关首先发现了红色文物保护不足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后引起重视,多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护,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希望检察机关多关注红色文物的公益保护问题,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在加强红色文物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李树林代表又提出了新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