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报道】仪陇县检察院司法救助 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时间: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仪陇县检察院从刑事被害人这个群体着手,瞄准农村贫困家庭户,在全县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成效明显。今年,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救助21人,于近日集中救助7户18.5万元,救助类型上,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边缘贫困户3人,特困供养人员1人,城镇低保困难户1人。

  一、助力乡村振兴,抓实政策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仪陇县检察院及时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该院召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从组织保障、工作内容、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确认落实,与仪陇县扶贫开发局、仪陇县民政局等八家单位联合会签文件《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并协助县委政府草拟《仪陇县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细则》,制定《仪陇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细阐释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的工作目标,详细规定了工作机制、数据筛查、调查核实、实施救助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二、强化党委领导,凝聚多方力量。

  为切实增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力度、广度,仪陇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县委政府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纳入全县重点工作,最终推动中共仪陇县委、仪陇县人民政府在发布仪委发【2021】1号文件中,首次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

  在具体工作推动中,仪陇县检察院借力县委政法委,同时借力县法院、县公安局,加快工作推进的效率。如在基础数据的统计方面,该院积极推动县委政法委以县委名义下发《关于统计报送因案致贫家庭信息的通知》,借助各个乡镇、村社力量,在全县37个乡镇开展因案致贫家庭地毯式的普查活动,数据归口到仪陇县检察院。经各乡镇、村社对因案致贫家庭进行初查初核,以及经公安、法院、检察三家单位在所办案件中摸排,共收集因案致贫家庭56户。

  三、凸显基金作用,综合多方救助。

  仪陇县检察院是全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发源地,基金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发挥积极重要作用。在司法救助对象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在国家资金不足以救助的情况下,仪陇县检察院依照规定使用基金。今年,仪陇县检察院使用基金13.5万元,对4户特别困难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开展了司法救助,占比今年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的一半。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仪陇县检察院主动联系被救助家庭所在党委政府,主动报告相关的刑事案件简要案情,以及调查核实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困难情况,积极为司法救助申请人争取社会救助。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救助工作,对多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开展了长期的社会救助工作,部分未开展社会救助的,当地党委政府表态将积极为这些家庭争取社会救助。

  四、集中入户发放,彰显检民深情。

7月下旬至8月上旬,仪陇县检察院对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了集中审批发放活动。对使用国家资金救助的,该院采取本院现行垫支年底报县委政法委审批的方式;对使用刑事被害人基金的,该院采取检委会讨论审核、县慈善委员会发放的方式。仪陇县财政通过转账拨付到各申请人个人账户后,县检察院深入各被救助家庭,除让其签署司法救助发放表外,还与各基层组织一道,宣传司法救助政策、理念,传递司法温暖,鼓励克服暂时困难、开创美好生活。各被救助申请人对检察机关的爱民情怀感动,如被救助人汪某某当场流下热泪,只有不停地拉着我们的检察官说:“谢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