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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4

在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围绕仪陇三个示范县建设,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深入帮扶村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8件。全力以赴做好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驻所干警24小时全封闭驻看守所监督履职,确保了特定场所的安全稳定。始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12309中国检察网、来电、来信等非接触方式受理的35件群众信访做到应回尽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保障律师权益,提供线上阅卷80次,听取意见25件,提供远程提讯100余次。借助护航成长平台向1700余个家庭推送自制《在疫情防控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对8名留守儿童发放防疫物资,宣传防疫知识,开展心理疏导。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强力推进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全市最大涉恶案件在阆中公开集中宣判,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扎实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彻底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由我院提起公诉的马某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问题整改。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深化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受理审查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4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50名被害人在检察环节追回资金800余万元。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帮扶的172户贫困户顺利接受国家普查,圆满通过成效考核。去年10月,我院作为两个集体代表之一,在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主会场作现场宣讲;最高检以大凉山扶贫大考的检察答卷为题,对我院援彝干警蒋勇全的典型事迹进行了5小时全程微直播,阅读量破5000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嘉陵江水质环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审结处理1522人,为我县成功争创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贡献了检察力量。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六稳”“六保部署,出台《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力助推复工复产。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对以索要工程为由强迫我县某租赁公司为其提供服务的何某某以强迫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诉。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3名民营企业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法律服务,选派10名员额检察官对口联系县内10家重点民营企业,全年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护航民企发展等活动8次。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平安仪陇建设,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819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8146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82411人,提起公诉208325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437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要求,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814人。严惩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47101人,办理的婚骗团伙案被告人张某某等24人被依法判处八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坚决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提起公诉66人,对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挪用公款974万元的何某、涉嫌贪污公款102万元并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85万元的谯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的5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5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6317,适用率为84.8%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128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最大程度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责,为15名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6万元。全年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等情况出现。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入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16人。对1件在办性侵未成年人案中发现的涉嫌妨碍作证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对7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持续督促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名员额检察官深入全县20余所中小学开展民法典、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法治讲座,受教学生达6000人次。

助推国家政策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后,经走访发现,我县部分困境儿童因失联证明开具难、重病认定标准不明晰等原因难予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此,我院牵头12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研讨并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意见》,共同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帮助55名困境儿童顺利享受国家福利政策。该项工作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有观点》栏目跟踪报道。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检察监督,牢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出台《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全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9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20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5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33人,均得到市检察院采纳,并被市中级法院依法改判。推动非羁押诉讼。率先在全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试点工作,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出台《羁押措施变更一体化实施办法》,对10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审前羁押率由54%降至31%。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书面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3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3件,监督执行罚金109.74万元。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积极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受理不服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等案件32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件,均得到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对一起虚增债务金额骗取生效判决、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建议法院再审。持续关注特殊群体维权,积极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3万元。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其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发出的5件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3名生活困难儿童履行救助职责,现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障。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3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监督非法捕捞行为人增殖放流8000余尾鱼苗。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理地沟油、销售假药系列公益诉讼案件7件,法院采纳并判决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87万元。联合法院、财政出台《仪陇县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赔偿金的来源、管理方式、使用范围及申请程序。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全面清查公职人员带薪羁押”“带薪服刑问题,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追回多发工资待遇11.5万余元并上缴国库。深入30余个乡镇开展闲置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发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挽回国有损失5.28万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自身建设,努力锤炼过硬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敏感案件、重大活动、突发事项,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13次。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深入推进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效,解决突出问题9个,完善长效机制11项。

大力推进素能建设。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引导干警树牢求极致办案理念,-件比优化至1:1.245,同比下降78.2%。成立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司法办案和检察发展出谋划策,助力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突出青年干警培养,组织新进干警轮岗锻炼,选派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0余人次,2名干警入选全市青蓝工程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例。

持续强化内外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 建设模范机关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制度20项,抓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落实,有效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全年共填报88人。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57件,所评案件无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结政协提案1件,邀请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工作,建成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6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62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7条,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50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主动作为、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荣获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先进单位称号。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仪陇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智慧检察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认真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谋划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的新使命,为仪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产品。

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对标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服务保障三个示范县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智用力服务六稳”“六保

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巩固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机制试点工作,保持并不断优化-件比。以精准化为导向,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深入推进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加大与多元化调解机构协作,探索行政复议环节检察参与制度,实现一手托两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民利。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扎实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着力构建仪陇县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推进一站式取证中心建设,推动护航成长平台和县智慧城乡治理中心的深度融合。

加强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铁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智慧检务管理水平,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以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一张蓝图绘到底,同心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及上级检察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仪陇三个示范县建设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有关用语解释

“六清”行动: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上提出。具体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指为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司法理念,探索建立符合非羁押诉讼改革方向、具有较强操作性、且实践运行切实有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系,最大限度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逐步降低审前羁押率,节约司法成本。

一号检察建议:2018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长江十年禁渔: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要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11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件比:“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指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两者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就是-件比。该指标中的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社会效果更好。最理想的-件比11

青蓝工程:指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为基层院培养能纠问题、答新题、解难题的专业人才和办案团队,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开展为契机、以三带一帮培养机制为抓手、以开设青蓝工程专班为载体开展的高精尖检察人才培养计划。

一手托两家:即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培育三引领:即培育检察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省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